1.每段平直水管路應在管端兩端設置側向抗震支架。
2.當兩側的抗震支吊架間距大于較大設計間距時,中間應增設抗震支吊架;
3.每段水平直管道應至少設置一個縱向抗震支吊架,當兩個縱向抗震支吊架之間的間距超過較大設計間距時,應按要求的間距依次增加縱向抗震支吊架。
4.水平管路剛性連接,兩個相鄰加固點之間允許縱向偏移,水管和電線套管不能超過較大水平支架間距的1/16,風道、電纜梯架、電纜托盤和電纜線槽不能超過其寬度的兩倍。
5.在水平管線拐彎處0.6米範圍内,設置橫向抗震支吊架。
6.水平管線通過豎直管道與地面設備連接時,豎直管線與設備之間應采用柔性連接,豎直管線在600 mm範圍内設側向支撐,豎直管線在150 mm以上底部設抗震支撐。
7.所有的抗震支架必須可靠地與結構主體連接,管道在穿越建築物的沉降縫時應考慮沉降位移。
8.在水平管道的撓性補償器和伸縮節的安裝兩端必須設置橫向和縱向抗震支撐架。
9.側向和縱向抗震支撐架的斜撐安裝垂直角度宜為45o,且不小于30o
10.當管道沿牆敷設設有入牆支架且管卡能将管道緊固四周時,管道可作為橫向抗震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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