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五個必須?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高處作業五個必須?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高處作業五個必須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 目的
規範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确保公司特種設備操作安全,更好地服務于生産,使安全标準化工作持續有效運行。
2 适用範圍
适用于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3.1 總經理
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計劃的審批。
3.2 生産副總經理
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計劃和崗位的審定。
3.3安全部
3.3.1負責制定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計劃,組織委托具有特種作業培訓資質單位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負責特種作業人員作業崗位的巡查和日常管理。
3.3.2 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台帳建立以及輪崗時的安全教育。
4 管理内容與要求
4.1培訓計劃
4.1.1人事部負責每年向安全部提供新進特種作業人員名單。
4.1.2 各所屬部門/車間對已培訓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實際操作技能的考核,合格後方準獨立操作。
4.1.3 因工作需要追加培訓計劃的,由用人單位提出需求,經人事部呈報生産副總審定,經總經理審批後追加列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計劃。
4.2管理要求
4.2.1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在未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之前,不能獨立從事該工種的工作。若從事該工種的工作必須是在已獲得相應資格的人員監護和指導下進行。
4.2.2安全部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檔案,填寫“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台帳”,記錄特種作業人員的基本狀況、培訓簡曆、培訓考試考核成績、資格證書期限等資料。
4.3新上崗特種作業人員的上崗資格:
a)年滿18周歲,中專(相關專業)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由地、市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考核認證;
b)按上崗要求的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及實際操作技能考核成績合格者;
c)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4在崗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4.4.1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與發證工作,由生産部組織申報,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考試。
4.4.2 各事業部對已經培訓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崗。
4.4.3 安全部負責對已經取得相關證件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複審。複審合格方可再從事本工種工作;複審不合格者,不得繼續獨立從事本種作業。
4.4.5為保證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每年由安全部組織到相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4.4.6培訓結束後,考試不合格的不準上崗,直到複試合格方可重新上崗。
4.4.7特種作業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做到定員、定人、定崗。必須調動時要經生産副總和安全部同意。
4.4.8對特種作業人員應提供保障安全作業的各種必要條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強令其冒險作業。
4.5對安排無證人員進行特種作業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及人員的責任。
4.6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原崗位作業。
5 相關文件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6 相關記錄
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台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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