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單位是國家之内一級的行政單位,基本上各個國家都有,隻是叫法不一樣,如美國叫州,印度叫邦,英國叫郡,日本叫縣等等,其實意義都是一樣的。而且一個國家劃分多少個省,其實也是要跟國家的大小和人口多少相關的,基本上國家越大,人口越多,那麼劃分越多,才比較科學。但是這個也有例外,最典型就是蒙古國,蒙古國有多少個省呢?你可能想不到。
蒙古國是我國北方的小國,在我國有1000多年的曆史,屬于我國的曆史土地。因為氣候惡劣,地廣人稀,所以蒙古國人口一直很少,基本上隻有幾十萬,到現在也才300萬人口,屬于極度地廣人稀。我們知道澳大利亞地廣人稀,2400萬人,劃分成7個州,也就是7個省級單位。
那麼蒙古國300萬人口,劃分成多少個省呢?你可能想不到,足足22個,分别是後杭愛省、巴彥烏勒蓋省、巴彥洪格爾省、布爾幹省、戈壁阿爾泰省、東戈壁省、東方省、中戈壁省、紮布汗省、前杭愛省、南戈壁省、蘇赫巴托爾省、色楞格省、中央省、烏布蘇省、科布多省、庫蘇古爾省、肯特省、鄂爾渾省、達爾汗烏勒省、戈壁蘇木貝爾省和首都烏蘭巴托市。
其中首都烏蘭巴托,面積4704平方公裡,人口大概150萬人,占了一半了。也就是說,蒙古國的其他21個省,總人口也就是150萬人,平均每一個省的人口是不足10萬人的。所以在這21個省中,兩極分化是很嚴重的。
如中央省,肯特省,庫蘇古爾省、鄂爾渾省等人口較多的省,也就是10萬人以上。普遍其他的省,基本上也就是5萬人到8萬人左右,每個省分成十幾個縣,甚至20多個縣,使得每個縣的人口其實也就是幾千人。
其中人口最少的戈壁蘇木貝爾省,全省人口1.2萬人,分成一市三縣,也就是說,最少的縣,人口不足2000人。所以可以看到,蒙古國也是省市縣三級政府,但是實際上他們一個省連我國一個縣的人口都沒有,基本上隻能相當于我們的鎮,而他們的市,其實相當于行政村,他們的縣,其實就是我們的自然組了。
所以很多人其實認為蒙古國劃分成5個以内的省管理是最好的,這樣官員數量少,不然的話全國20多個省長,省政府,還有幾十個市政府,幾百個縣政府,堪稱官員臃腫,實際上是非常落後的。導緻整個的成本很大,百姓負擔很重。那麼既然如此,蒙古國為何還要劃分成這麼多省呢?
其實很簡單,蒙古國國小但是心大,總是以大蒙古國自居,所以其軍隊設置3萬,省份也不能太少,最起碼要超過我國古代内地18省的配置。這才增長到20多個省,未來來看,蒙古國的省份還會增多。光是蘇聯解體後,蒙古國新增了6個 省,未來可能要到30個省,真是不可思議啊。對于此,各位讀者有何看法呢?歡迎留言,跟小編探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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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世界近現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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