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将根據上述協議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11月23日晚19時許,成都互聯網法庭依舊燈火闌珊,一起某文化傳播公司起訴旗下主播的網絡服務合同糾紛得以線上圓滿調解。
基本案情:
趙某某系某文化傳播公司主播,雙方先後簽訂了《互聯網演繹合作協議》《演藝事業合作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間,公司發現趙某某直播有效時長未達到合同約定要求,且在工作抖音賬号外另開小号,遂起訴至成都互聯網法庭,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合作帳号的使用、收益歸公司所有。趙某某旋即提出反訴,請求确認合同已通過發送律師函的方式解除并解除案涉抖音賬号的綁定,支付合作期間的收益。
案件審理過程中,文化傳播公司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請,請求凍結趙某某抖音賬号。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裁定書,對案涉抖音賬号實施凍結。趙某某申請保全複議,鑒于抖音賬号的特殊性質,請求法院解除對賬号的保全。
案情化解:
紀雯麗法官團隊第一時間查閱案情,針對趙某某方提出的保全複議,于11月22日召開庭前聽證會。會上,文化傳播公司和趙某某雙方代理人各抒己見,法庭充分聽取了雙方的意見。會後,鑒于趙某某抖音賬号的特殊性質,長時間凍結會影響主播的日常工作及賬号的商業價值,面對趙某某方焦急的等待,紀雯麗法官在評價案涉抖音賬号是否應當解除保全措施的同時,從合同的履行過程雙方應盡的義務和抖音賬号的價值兩個方面,對雙方當事人及代理人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經過一天的反複調解和磨合,23日晚,雙方簽訂和解協議,這起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成功以調解方式結案。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公司當場提出解除保全申請。
本案系成都互聯網法庭受理的首起當事人對案涉抖音賬号申請訴中保全且對方當事人提出保全複議的案件。抖音賬号作為有着商業價值的虛拟财産,以賬号為依托,涵蓋視頻制作、主播直播打賞、抖音商城等多種衍生元素,主播上傳的視頻和接受的直播打賞有相應的财産屬性。在法院依法審核原告申請,作出保全抖音賬号的裁定後,另一方當事人提出保全複議,“凍結賬号會導緻案涉賬号的商業價值受到直接貶損”。法院在綜合考量了雙方意見後認為,限制主播登錄、使用抖音賬号,上傳、修改視頻内容,會直接導緻抖音賬号關注量和曝光率的降低,進而造成該抖音賬号的商業價值貶損。複議方經本人承諾并提供其他等值擔保财産後,可向法院提出解除對案涉賬号保全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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