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已經立秋,但高溫天氣依然毫不示弱。如此高溫之下,遊泳池就成了大家避暑的好去處。那些小區内的遊泳池自然而然成了業主們消暑度夏的不二選擇。但有些業主反映,小區遊泳池常常人滿為患,而很多來遊泳的人并不是小區業主,讓小區業主怨聲載道。
小區遊泳池對外開放,成為一個司空見慣的現象。小區的配套成了社會資源,這成了不少業主備感無奈的事情。那麼,小區遊泳池到底該不該對外開放?對外開放是否需要征得業主同意?對此,達州新報記者專程進行了走訪調查。
記者調查
業主孩子居多 也有不少外人
連日來,記者走訪了達城多個小區,發現小區遊泳池對外開放非常普遍。很多遊泳池開辦了遊泳教學班,面向社會開放,在方便業主的同時,也方便了周邊其他住戶。
家住西外通錦國際廣場的胡女士告訴記者,2個月前,他下班回到家就看見家門口塞了一張宣傳單,原來是小區的遊泳池要開放了。她想着讀一年級的兒子要放暑假了,正好讓孩子學習遊泳這項技能,況且就在小區内也很近,又比較方便。于是,胡女士拿着宣傳單前往了小區的遊泳池咨詢。“遊泳班有一對一教學,也有一對二教學,價格分别是1588元和1288元,”胡女士花費了1288元為孩子報了一對二教學的培訓班,遊泳池的開放時間為早上9點到晚上9點。普通市民來遊泳和業主一樣,大人20元一次,兒童15元一次,辦卡還有更多優惠。
記者聯系到小區遊泳池培訓班的劉教練,劉教練告訴記者,學習遊泳的主要是孩子居多,大多是小區業主,有些孩子是結伴而來,所以外面的孩子也有,都是這附近的。在西外片區基本上每個小區都配備了遊泳池,大多數人都會選擇就近遊泳。劉教練介紹,比較而言,臨近老舊房屋周圍的新小區遊泳池就會集中更多的外來人。
假期人滿為患 業主擔心安全
“如果遊泳的人數不多,可以考慮對外開放。”家住西外的張先生表示,自己可以接受小區遊泳池對外開放,允許外面的人來玩。但出于對水質及安全的考慮,同時也避免人滿為患,他覺得應該對遊泳的人數加以限制。
張先生透露,小區的遊泳池實行辦卡制,遊泳池開放期間,業主一個人488元,兩個人588元,三個人688元。業主王先生告訴記者,小區遊泳池對不對外開放他覺得無所謂,小區的遊泳池大概長20米,水也不是很深,适合小孩子玩耍。“每到傍晚,在家裡都能聽到小孩子在遊泳池嬉笑打鬧的聲音,泳池全然被一幫孩子給占據了。”王先生表示,他通常都是在專業的遊泳池去遊泳,或者是在有娛樂設施的水上樂園去沖浪玩水。
小區泳池變成了公共泳池,業主都感到很無奈。南外上觀南城一名業主李先生說,小區本來人就不少,再加上外來的人前來遊泳,泳池有時就會變得很擁擠。尤其到了假期,人滿為患,泳池就像是“下餃子”,“這樣遊泳池根本就沒有起到服務業主的作用。”
除了人員擁擠之外,人員混雜造成小區的治安環境變差也是業主的考慮因素之一。記者在走訪達城各大小區時,僅需對保安稱是過來遊泳的便可以暢通無阻。業主們認為任何人都可自由進出小區,具有極大的安全隐患。“什麼人都可以進來,我們的門禁系統還有什麼意義?”業主何女士質疑道。
物業怎麼說
泳池外包給公司
記者了解到,達城大部分的小區都是将遊泳池外包給相關公司或者私人,物業不再負責遊泳池的管理。西外某小區的物業工作人員表示,承包給外面的公司,會配備更加熟練的教練和救生員,小孩子學習遊泳時更加安全。但遊泳池對外開放不會對小區治安造成多大的影響,他們會有一套專門的治安管理方案來确保小區安全,也會經常巡邏。
小區物業管理人員告訴記者,遊泳池承包者希望更多的外人前來遊泳,前來遊泳的小區外居民可能占更大一部分,若不對外開放,他們連成本都收不回。負責門禁的物管工作人員表示,一般确認是前來遊泳的,也會給他們開門。也有不少外面遊泳的人是由小區業主帶進來的。
律師說法
能否開放應視産權而定
小區遊泳池可否對社會開放,如何管理?為此,記者咨詢了四川法之緣律師事務所唐律師。唐律師認為,小區遊泳池能否開放,關鍵要看其産權歸屬,以及對遊泳池的經營方式,雙方是否有事先的合同約定。
若小區遊泳池産權歸全體業主共有,其面積計入房屋公攤,是否對外開放就應由全體業主決定,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能強制其對外開放,否則涉嫌侵犯業主的合法權利。
若産權歸開發商所有,或者售房合同中寫明“開發商擁有遊泳池的支配權”等,遊泳池開放可以不經過業主或業委會同意。但是,若在開放過程中損害到業主的權益,業主依然可以維權。
因為大多小區并不具備經營遊泳池的條件,比如配備專業救生員、遊泳教練等,所以小區采取外包的方式,将遊泳池的管理運營交給專業機構是沒有問題的。如果在遊泳池開放期間發生安全、衛生事故時,應當由遊泳池管理方負責。
(達州新報記者 潘靈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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