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食住行是人類生存的本能,也是跟人類日常生活關系最為緊密的,在這四個大類中,唯一帶不走的是“住”,最讓現代人苦惱的也是“住”,因為住房的瞬間成本是最大的,而房子又是剛需,任何熱都需要直面的話題,買的房子能否住得安心、舒心,也直接影響到一家人一輩子的幸福生活。
現在的房子有很多種,比如自建房、集資房、房改房等等,很多需要買房的朋友,可能已經搞不清楚了,這麼多的分類到底選擇哪一種,和普通商品房有什麼區别。
今天結合後台朋友的浏陽,我們來看一下這3種常見而又“陌生”的房子,看完之後給有需要購房的朋友提前打一針預防,以免購買之後達不到自己的心意,後悔晚矣。
小産權房
首先,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明确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
小産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最大的特點是産權證多數是由當地政府頒發的,而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的。小産權房也被稱為“鄉産權房”,比如從去年開始農村的自建房開始辦理不動産證,但這個證是有政府代發的。廣義上來講,這個概念可以再延伸一下,隻要是沒有國家登記的不動産權登記證書的都可以算作是小産權房。
相關部門已經下發過通知,不得為小産權房辦理任何形式的産權證明。也就是說你花了很多錢,卻無法證明這個錢花的是否值得,更無法證明這個花你的錢買來的房子是你的。之所以這樣形容,隻是為了提醒你風險比較大,像農村自建房,是可以過戶的,但是過戶的對象隻能是同一個集體的其他戶主,比如同村民之間的轉讓。
由于小産權房不具備交易的資格,所以交易行為不受法律支持與保護。無論是否簽訂了交易合同都不能證明交易行為的有效性。這裡就需要提防房東毀約,可能會面臨着退還的風險。這就會導緻,即使你交了錢,拿到了房子,但是住得依然不踏實。另外,小産權房可以交易,往往需要全款或者很高的首付比例,而且由于抵押無權處置的問題,銀行一般不會給你做按揭。
其次,小産權房很多都是自建房,房屋質量得不到保障,配套設施、消防安全措施都比不上商品房,由于缺乏相關證明,遇到拆遷的時候很可能會引發矛盾,引發新舊房東之間的補償之争,而且很多小産權是違章建築,可能面臨強拆的風險。
最後如果你要買小産權房,不僅要考慮以上這些風險,還要考慮一個最大的問題,一旦你想轉手的話,尋找下家并不容易,因為小産權房流通性比較差。
總之,大家如果要入手小産權房,一定要注意了,小心購房陷阱,不要中了别人的圈套,有時候,甯願多花點錢買個心安,也比整天麻煩不斷,提心吊膽要強。
單位房改房
可能很多人沒聽過,主要是這個房子産生年代比較早,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我國家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城鎮住房從“單位”住房逐漸過渡到自己個人所有,從而誕生的一個“新名詞”。
房改房其實就是單位房,也叫已購公房,是指城鎮職工根據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定,按照成本價或者标準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标準價購買的,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後歸職工個人所有。
房改房是國家對于職工工資中沒有包含住房消費資金的一種補償,它的價格是由政府制定的,因此才隻有标準價和成本價兩種購買方式。這樣一種保障性住房自然不是想買就能買的。
房改房所處的地理位置一般比較優越,且具有完整的配套設施。在購買房改房之前,應當先了解清楚所要購買的房改房的種類,比如是成本價房還是标準價房。對于成本價房,居住滿5年以上可以進入市場交易,但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對于标準價房,要先取得原單位的放棄優先購買權書,且住用5年以上,補交土地出讓金,房改房在經過二手房交易以後,可以視同商品房。
動遷安置房
安置房顧名思義就是用來安置拆遷戶所用的房子。至于其中的原因,大多數是因為城市規劃建設而征用對方的土地,比如道路建設、公共設施建設、老區拆遷等等。
安置房可以分成兩大類。第一種是因為重大市政工程拆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者配套購買的中低價的商品房,這種一般要求所有權在五年之内不能變更。第二種是因房産開發而拆遷,由拆遷公司代為購買的或通過其他途徑安置的中低位商品房。
安置房既有優點也有自己的缺點。
優點是大多數安置房都是現房,有些可能規劃得比較早,周邊的配套設施已相對比較完善,很多都是多層建築6層以下,在這個中低高度建築受歡迎的年代,還是很吃香的。由于地理位置是房子升值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所以安置房從某些方面來講,還是有一定的市場潛力的。安置房價格一般由于利潤的壓制,總價比較低,還有一些安置房沒有産權證書,市場價格更低。資金不充裕的人士可以考慮。
至于安置房的缺點,一個是房産證難辦,有些安置房十幾年過去了仍然拿不到房産證。拿不到房産證,就無法進行合法交易,對于急需轉手的朋友來說,比較痛苦。另外,安置房由于産權證的問題,可能會導緻無法進行按揭貸款,很多時候需要全款,全款就會産生很多費用和成本。
最後,安置房的質量問題,可能是很多人一直擔心的,要筆者說,大可不必。雖然可能會存在由于利潤優先,導緻開發商偷工減料的現象存在,但是保證住房最起碼的安全應該沒有問題,畢竟主導上級是政府,肯定會有個把控的。雖然安全不成問題,但有時候内部規劃,卻可能不夠人性化。
經濟适用房
可能很多人對這個概念不太清楚。所謂經濟适用房顧名思義就是具有經濟性和适用性,且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房。
經濟适用房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産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薄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對象就是那些個人庭收入比較低,而且又沒有買過房子的家庭。這是一項由政府牽頭的惠民政策。
由于建造經濟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國家以劃撥方式無償提供給開發商使用的,所以一般經濟适用房的價格都比商品房要低得多,甚至隻有普通商品房一半的價格,主要是為了适應貧困家庭。
所謂“适用性”,其實就是“實用性”。是指在建築标準以及内部住房設計上,注重實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築标準。經濟适用房的質量跟商品房沒多大區别,但性價比更高。
經濟适用房一般分為兩類。
一類經濟适用房頒發兩限房(限房價、限套型)的産權證,同樣必須要滿五年以後才可以交易,若要交易需要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
二類經濟适用房是等同于經濟适用房管理的房産類型,這類房産大多為安置房産或者回遷房,他們隻是産權證标注為經濟适用房,行政管理上比照經濟适用房,但是卻不受交易時間5年的限制,隻要取得産權證就可以進行交易,除了按照商品房稅費标準以外,還需要交納成交價格3%的土地出讓金,交完之後,其産權性質才能變為商品房。
經濟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區别主要體現在産權證上以及面向的對象不一樣。
經濟适用房并不是完全産權,在房屋所擁有的權益中缺乏收益權,因為這是政府面向貧困家庭提供的優惠政策,因此是不允許進行收益的,比如出租。而商品房則是完全具備,使用權、收益權、占有權、處分權。
經濟适用房申請條件比較“苛刻”,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請的,也不是隻要申請的人就能中标的,這個審核過程十分嚴格和複雜。尤其是對你是否産生過房屋交易,也就是說你的個人名下沒有任何房産,或者說實際居住面積小于最低标準,以及家庭收入标準等資格的審查。
經濟适用房的缺點是比較難申請,而且需要搖号。
綜合以上4種類型的房子,相比大家心裡已經基本有底,其實買房最看重的除了房子周邊一些配套措施以及房子的整體情況之外,最該關注的應該是“産權證”,很多糾紛都源自這三個字,而以上幾種房子最大的區别也在于“産權”這個核心因素。
這也就提醒我們,不管是你即将納入麾下的房子是新房還是二手房,還是我們所講的這幾種房子,都要對産權足夠的了解和重視,以免日後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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