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項目有哪些呢,分别按什麼樣的标準扣除呢,今天給大家彙總如下:
首先:我們了解下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項目有哪些?方便大家學習與理解,大家可打開企業所得稅彙算中《A105000 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一目了然有哪些項目,我們就按此表上面的項目順序給大家一一介紹。
(一)視同銷售成本:是實際采購或生産加工的成本。
(二)職工薪酬: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這裡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注意:實際支付殘疾人員的工資可再加計100%扣除。
(三)業務招待費:企業發生的與生産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注意:如果企業是在開辦期間,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扣除(因為開辦期間沒有收入)
(四)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财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注意:化妝品制作、醫藥制造、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可按當年銷售收入30%扣除;煙草企業的廣告費一律不得扣除。
(五)捐贈支付: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後“3年”内扣除。
注意1: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包括公益性群衆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
注意2:企業用于“目标脫貧地區的扶貧”公益性捐贈支出,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
(六)利息支出:企業在生産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準予扣除。(此處是指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利息)
注意1: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産、無形資産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态的存貨發生借款的,在有關資産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産的成本,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扣除。
注意2: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其利息不超過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部分準予扣除
(七)罰金、罰款和被 沒收财物的損失:不得稅前扣除。
(八)稅收滞納金、加收利息:不得稅前扣除。
(九)贊助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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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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