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的法律适用?宣告死亡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滿四年時間,利害關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其死亡的權利,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宣告死亡的法律适用?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宣告死亡的法律适用
宣告死亡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滿四年時間,利害關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其死亡的權利。
一、需要滿足的條件:下落不明滿四年,如果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滿二年。
二、結合之前的宣告失蹤,如果對同一自然人,被不同利害關系人同時申請宣告失蹤或死亡,符合宣告死亡條件的,應當宣告死亡。
三、死亡日期:法院宣告死亡判決之日為其死亡日期;意外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視為死亡日期。
四、雖被宣告死亡但并未死亡的,該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五、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本人或利害關系人可向法院申請撤銷死亡宣告。
六、婚姻關系和子女的處理,被宣告死亡後,婚姻關系自動解除,若死亡宣告被撤銷,婚姻關系在死亡宣告被撤銷之日起自行恢複,這裡要尊重配偶的意見,如果配偶再婚或向婚姻登記機關聲明不願意恢複的除外。
對于子女:死亡宣告期間子女被依法收養的,死亡宣告被撤銷後,不得以自己未同意為由主張收養行為無效。
七、對于财産的處理,死亡宣告被撤銷後,有權要求相應的民事主體返還财産;無法返還的應當給予補償。如果相關民事主體隐瞞真實情況導緻财産損失,不僅要返還财産,還應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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