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帶人各地都有明确的規定,大部分地區僅允許攜帶一名12周歲以下的兒童,這可能成為很多人的共識,也是交警處罰的依據之一。那是不是對所有的兩輪電動車都是有這樣規定的呢?
除了電動自行車隻能帶一名12周歲以下兒童的規定之外,還有一個規定就是未滿16周歲禁止駕駛電動自行車,也就是說,12-16周歲的青少年既不能坐也不能騎,中間4年隻能選擇乘坐其他的交通工具,顯然是不合理的。
江蘇省就調整了電動自行車帶人年齡的限制,2020年《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21條明确規定,電動自行車可以攜帶一名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放寬了原來12周歲的限制。
除此之外,電輕摩和電摩屬于摩托車的管理範疇,其對應的是輕便摩托車和摩托車,我國道交法55條規定,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也就是說,核載2人的電摩是可以載一名12周歲以上的人的,但是輕便電摩是不能帶人的。
目前市面上大部分騎的電動車都是屬于輕便電摩範疇,是禁止載人的。隻有符合新國标的電動自行車可以按照規定帶人。
騎着電輕摩并且一車拉上好幾個人,這種屬于嚴重超載行為,超員20%以上,駕駛證一次記6分。
因此呢,騎電動車不是你想載人就能載人的,先要搞清楚自己的騎的是什麼車型。否則就要吃罰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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