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趙先生帶社會上結識的朋友去洗浴中心住宿。休息時,朋友程某說有人轉賬給他,需用下市民趙先生的銀行卡。随後,程某又謊稱自己一個朋友做生意的,對趙某的生意上可以多點照顧,便讓趙某加程某所說的微信好友。
第二天醒來,趙先生發現自己的微信竟無法登陸,回家詢問妻子和其他家人,他們竟被“自己”的微信騙走了一萬多元錢。
這到底是咋回事?
洗浴中心的“好哥們”,竟盜了自己的微信号
2017年2月24日,鄭州市公安局柳林分局治安管理服務大隊四中隊副中隊長王鶴鵬在值班期間接到一女子報警,稱老公的朋友登錄其老公的微信冒充老公的名義用微信紅包、微信轉賬方式騙走自己還有其他朋友共計一萬多元。接到報警後,民警王鶴鵬便覺得事情有些蹊跷,自己的老公的微信密碼怎麼可能告訴他人來對自己老婆進行詐騙呢?随後,王鶴鵬對被害人李某、李某的老公趙某進行了詳細的調查詢問。
經初步調查,趙某前期在社會上認識一個叫程某的男子,2月16日晚上,程某來到其家中做客,因被害人家中沒有多餘的卧室,趙某便帶着程某住到了洗浴中心,夜間,程某謊稱自己的銀行卡丢了,朋友有一筆款需要轉過來,先借用的其銀行卡收下錢。随後趙某便把自己的常用的銀行卡号告訴了程某,在程某拿到銀行卡号後,又以自己會看相,可以通過身份證号後四位判斷一個人的運勢,就這樣,趙某處于好奇便把身份證号後四位告訴了程某,二人閑聊一會後,程某又謊稱自己一個朋友做生意的,對趙某的生意上可以多點照顧,便讓趙某加程某所說的微信好友,加完之後,二人便睡覺了,待早上醒來後程某不知了去向,自己的微信也登陸不上了。由于趙某安全意識較低,覺得自己沒有把微信密碼告訴程某,所以也沒想到自己的微信是被盜了。回到家中,妻子李某詢問趙某讓轉那麼多錢幹嘛,此時的李某和趙某才意識到是程某登錄微信騙錢。
有兩位共同好友,就可能更改你的微信密碼
民警王鶴鵬詢問完案情之後,便把該案立為刑事案件展開偵查,經過近一個月的偵查,實施詐騙的程某于2017年3月21日被抓獲歸案,經過對犯罪嫌疑人程某的訊問,辦案民警才得知,犯罪嫌疑人程某正是掌握了趙某的身份證号後四位、銀行卡的後八位以及趙某的手機号便在微信上開始申訴找回密碼。由于,在申訴過程中需要兩位好友進行驗證,而程某已經讓趙某加了自己兩個微信,所以通過此方法,犯罪嫌疑人順利登陸上了趙某的微信。待犯罪嫌疑人成功登陸趙某的微信之後,便以趙某的口氣跟趙某的親朋好友聊天,謊稱自己的朋友出了點事,急需用錢。就這樣,趙某的一些朋友、還有其妻子李某便把錢通過微信紅包及微信轉賬的方式打到了趙某的微信上。其後,犯罪嫌疑人程某又把自己的手機号同盜取來的趙某微信綁定到了一起,這樣,犯罪嫌疑人程某就可以任意支配趙某微信紅包裡的錢,現犯罪嫌疑人程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我局刑事拘留,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
看似一個簡單的案件,背後卻透露出大多數的人安全防範意識不夠強,微信上多為熟人,有人礙于面子不核實真假,使騙子容易得手,如有朋友提出發紅包、幫忙付款、充值等經濟上的請求,一定要通過打電話等方式進一步确認。大家在使用社交平台時,發現賬号密碼被盜用時,要及時将情況告知自己的朋友家人,其次,盡量不要在朋友圈發有關個人家庭、個人身份證、銀行卡等照片,且更不要在備注裡注明關系,比如父母、姐弟、同學、同事等,避免犯罪分子有機可乘。
記者:甯曉波
編輯:黃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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