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男女,為了表示愛意和忠誠的決心,有的男方會将婚前房産過戶給女方,那麼男方婚前房産婚後過戶給女方,就是女方個人财産了嗎?杭州專業婚姻律師李曉娟認為,不一定,這個問題需要分情況讨論:看是否簽了完全贈與協議。
1、如果雙方婚後簽财産協議約定男方婚前房産歸女方所有,屬于女方個人财産,然後去不動産中心辦理了過戶手續,那麼這套房子就完全屬于女方了。
2、如果婚後隻是将房産過戶到女方名下,沒有簽什麼協議,那麼,這套房子屬于女方婚後取得,雖然登記在女方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産離婚時,男方可以要求分割。
至于分割比例,也不一定是一人一半,法院會結合房屋出資貢獻、雙方結婚時間長短、有無子女、有無過錯等原因進行裁量。
另外,生活中常見的情況是,男方婚前房産,在婚後加上女方的名字,而不是直接過戶給女方。對于這個問題的觀點已經很明确了,婚後加名的房産都是屬于夫妻共同财産。
也就是說,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子,在婚後加上女方的名字,就視為對女方的贈與,夫妻雙方對該套房産共同共有。
但是從份額來講,和前面第2點一樣,也不一定是一人一半。從現有的判例中看,女方一般拿不到房産份額的一半,女方分割比例占20%-40%的居多。
僅就房産加名方面的案件,李曉娟律師在2022年接到的咨詢就是幾十件,其中有婚前加名、婚後加名、約定比例、未約定比例,甚至還有些涉及忠誠條款,每個案件的細節不同,都會有不同的判決走向。
如果您的離婚案件涉及到房産加名等法律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婚姻律師,給您更好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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