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2月23日,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2019年第三期化妝品監督抽檢信息顯示,該局自2019年10月-12月共監督抽檢83批次化妝品,經檢驗,發現1批次化妝品質量不合格。
委托方為上海上美化妝品有限公司、受托方為蘇州工業園區黎姿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韓束 補水修護面膜(25ml/片)因檢出産品标簽标識以外的防腐劑(苯氧乙醇),與産品标簽标識不一緻被判定為不合格品。本次抽檢依據《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年版)。
公開資料顯示,2002年,“上海韓束化妝品有限公司”創立于中國上海,同年,韓束品牌創建。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上海韓束化妝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至4月在上海東方衛視發布了16次“韓束曬美白”廣告,其中硬廣4次,标版12次。在上述廣告中,含有“越曬越白 越曬越潤”的内容,宣傳其“曬美白”産品能使皮膚越曬越白。上海韓束化妝品有限公司支付“韓束曬美白”廣告的廣告費用為人民币55萬元。
但辦案人員走訪了兩家知名皮膚美容醫院,專家均認為,目前皮膚美容業界沒有發現任何成分可以起到在太陽下“越曬越白 越曬越潤”、使皮膚美白的效果,皮膚越曬越白的宣傳違反目前已掌握的科學常識。上海韓束化妝品有限公司也承認,其韓束曬美白産品無法真正改善膚質,使皮膚越曬越白。
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檢查總隊認為,上海韓束化妝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内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規定,鑒于此,該局決定對上海韓束化妝品有限公司做出如下處罰:停止發布上述廣告、并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範圍内公開更正消除影響;罰款人民币110萬元。(兩倍廣告費用)
不符合标準規定的化妝品名單
序号 |
藥品名稱 |
制劑規格 |
批号 |
生産單位 |
檢驗依據 |
被抽樣單位 |
被抽樣地址 |
不合格項目 |
結論 |
備注 |
1 |
韓束 補水修護面膜 |
25ml/片 |
D5TAUS |
委托方:上海上美化妝品有限公司 受托方:蘇州工業園區黎姿化妝品有限公司 |
《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年版) |
廈門樂海投資有限公司同安購物廣場 |
廈門市同安區環城西路639号之118(林春梅13599515306) |
本品為駐留類産品,檢出産品标簽标識以外的防腐劑(苯氧乙醇),與産品标簽标識不一緻 |
不符合規定 |
市監督抽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