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跨區婚姻登記需要什麼手續?來源:丹東日報-丹東新聞網6月1日起,我市婚姻登記即可跨省通辦辦理需要帶哪些證件?有什麼流程和注意事項?針對這些市民關心的問題,記者日前采訪了市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本市跨區婚姻登記需要什麼手續?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本市跨區婚姻登記需要什麼手續
來源:丹東日報-丹東新聞網
6月1日起,我市婚姻登記即可跨省通辦。辦理需要帶哪些證件?有什麼流程和注意事項?針對這些市民關心的問題,記者日前采訪了市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介紹,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包括内地居民結婚登記和内地居民離婚登記2個事項,将内地居民結婚離婚登記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擴大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調整後,雙方均非本地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
例如,男方的戶籍在昆明、女方的戶籍在福州,一方或雙方長期在丹東工作生活。按照現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他們隻能回昆明或福州辦理婚姻登記。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實施後,他們既可以回到昆明或福州辦理婚姻登記,也可以在丹東辦理婚姻登記。
辦理婚姻登記的非戶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的要求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外,還需要提交一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辦理地的有效居住證,而且必須是雙方當事人親自到現場辦理,不能由其他人代勞。
本報記者 姜慕馨
本文來自【丹東日報-丹東新聞網】,僅代表作者觀點。全國黨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發布及傳播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