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領巾
含義
紅領巾是少先隊員的标志。它代表紅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鮮血染成。每個隊員都應該佩戴它和愛護它,為它增添新的榮譽。
規格和材質
紅領巾分為小号、大号兩個規格,分别是:
小号:底邊長100厘米、腰邊長60厘米。
大号:底邊長120厘米、腰邊長72厘米。
紅領巾顔色采用國旗紅,可用布、綢、緞等材料按照标準制作。
佩戴和使用
1.少先隊組織要教育隊員愛護紅領巾,保持紅領巾幹淨、平整,佩戴時服裝規整。
2.小學低、中年級隊員佩戴小号紅領巾,小學高年級和初中隊員佩戴大号紅領巾。小學低、中年級身高較高的隊員,可佩戴大号紅領巾。少先隊員離隊時應珍藏紅領巾和隊徽徽章。
3.少先隊員參加校内外少先隊集會、活動,參加升國旗儀式、開學典禮、畢業典禮等重要儀式活動,須佩戴紅領巾。參加體育活動、生産勞動或在家裡休息時,可以不佩戴紅領巾。天氣炎熱時可暫不佩戴紅領巾,但應佩戴隊徽徽章。
4.少先隊輔導員在參加少先隊集會、活動時,應佩戴大号紅領巾。少先隊活動邀請有關領導、來賓等成年人參加時,領導、來賓佩戴大号紅領巾。
5.紅領巾及其名義不得用于商标、商業廣告以及商業活動。
6.各級少先隊組織、少先隊員、少先隊輔導員不得購買使用不合規定的紅領巾。
佩戴方法
1.将紅領巾披在肩上,鈍角對準脊椎骨,右角放在左角下面,兩角交叉;
2.将右角經過左角前面拉到右邊,左角不動;
3.右角經左右兩角交叉的空隙中拉出,右角恰繞過左角一圈;
4.将右角從此圈中拉出,抽緊。
隊旗
含義和樣式
隊旗是少先隊組織的标志。五角星加火炬的紅旗是少先隊隊旗,五角星代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火炬象征光明,紅旗象征革命勝利。
規格和材質
隊旗指大、中隊旗。隊旗顔色采用國旗紅,可用布、綢、緞等材料按照标準制作。
大隊旗長120厘米、高90厘米。旗中心是五角星和火炬,五角星為黃色,火炬由黃色線條勾勒出輪廓。
中隊旗長80厘米、高60厘米。右端剪去高20厘米、底寬60厘米的等腰三角形,形成一個三角形缺口,五角星及火炬在以60厘米為邊長的正方形中心。
使用
1.大、中隊旗是少先隊大隊、中隊的标志,在下列情況下使用:
(1)少先隊組織在開展集體活動時;
(2)少先隊大(中)隊舉行入隊儀式時;初中少先隊大隊舉行離隊儀式時;
(3)成立少先隊大隊或中隊時;
(4)少先隊組織舉行重要會議時。
上述情況外,使用隊旗及其圖案需經縣級(含)以上少工委批準。
2.少先隊員要熱愛隊旗,在少先隊集會、活動中出旗、退旗時應敬隊禮。1名少先隊員旗手和至少2名少先隊員護旗手組成旗手組合,旗手右手握旗杆下部貼腰,左手伸直握旗杆中上部,隊旗傾斜成約45度角。升國旗儀式上,少先隊員敬隊禮,旗手要執旗敬禮。
3.隊旗平時應陳列在隊室,不懸挂。
4.隊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于商标、商業廣告以及商業活動。
5.各級少先隊組織不得使用破損、污染、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規定的隊旗。
隊徽
隊徽長高比例為1.8:2.2,不同場合使用隊徽,可根據實際需要等比例制作。
樣式
五角星加火炬和寫有“中國少先隊”的紅色绶帶組成少先隊隊徽。五角星、“中國少先隊”五個字和火炬柄為金色,绶帶和火炬的火焰為正紅色,火焰和绶帶鑲金邊,“中國少先隊”字體為黑體。
使用
1.隊徽是少先隊組織的象征,使用範圍是:
(1)少先隊各級代表大會等重要場合應懸挂隊徽;
(2)少先隊隊室、中隊角等少先隊标志性陣地應懸挂隊徽或張貼隊徽圖案;
(3)團委、少工委的會議室可以懸挂隊徽或張貼隊徽圖案;
(4)有關少先隊的外事場合可以懸挂隊徽或張貼隊徽圖案;
(5)少先隊的各級組織頒發的獎狀、獎旗、獎章、證書和其他榮譽性文書、證件上可以印隊徽圖案;
(6)少先隊的報刊和出版物、新媒體文化産品、網站上可以使用隊徽圖案。
上述情況外,使用隊徽及其圖案需經縣級(含)以上少工委批準。不同場合使用的隊徽可根據實際需要等比例制作。
2.隊徽及其圖案、星星火炬名義不得用于商标、商業廣告以及商業活動。
3.各級少先隊組織不得使用不符合規範的隊徽。
徽章
隊徽可制作成徽章供隊員佩戴。徽章的規格為高2.2厘米,寬1.8厘米。為确保隊員佩戴的安全,徽章須制作成按扣式或磁鐵吸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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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委(隊長)标志
樣式
大隊、中隊委員會委員和小隊長都要佩戴隊委(隊長)标志。
隊委(隊長)标志由白底、紅杠組成,白底高7厘米、寬6厘米,紅杠長4厘米、寬1厘米。大隊委标志中間為三條紅杠,中隊委标志中間為兩條紅杠,小隊長标志中間為一條紅杠。紅杠之間間隔1厘米,與白底左右邊緣各相距1厘米。大隊委标志上下各空1厘米,中隊委标志上下各空2厘米,小隊長标志上下各空3厘米。
隊委(隊長)标志可用布、塑料等材料制作。
佩戴和使用
1.大隊、中隊委員會委員和小隊長都要在佩戴紅領巾的同時,在左臂佩戴隊委(隊長)标志。
2.各級少先隊組織不得使用不合規範的異形隊委(隊長)标志。
來源:全國少工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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