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文化注重縱向的人神關系,而相對忽略了橫向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而儒家文化雖然也注重究天人之際,但其縱向天人關系服務于或服從于橫向人與人之間的關系。
在基督教文化背景下,人何以應對超越而絕對的上帝成為思考問題的重心,由此而形成了西方文化中的契約精神、法的精神。而儒家強調橫向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故而形成一套相處的藝術,是生活的智慧和一種軟的、充滿溫情的人文氛圍。
不可否認,在一定意義上說,儒家是一種普世主義的文化,故而“天之所覆,地之所載,日月所照,霜露所墜,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故曰配天。”(《中庸》)
基督教同樣是普世主義的,所謂“叫一切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稣基督為主,使耀歸于父神。”(《腓立比書》)因儒家文化是普世的,所以它攻異端,辟邪說,衛聖道,不過,儒家普世隻是要求世人都應該“尊親”,而沒有要求世人都必須“尊孔”,因而它是柔性的。
正因它是柔性的,所以它沒有形成制度化的宗教裁判所,更不會因教義不同而發生宗教戰争。而基督教堅持上帝是唯一真神,“教外無救贖”的教義,其普世主義是剛性的。
就推廣方式言,儒家文明堅持“禮聞來學,未聞往教”;而基督教一貫奉行積極的傳教政策,将傳教視為教徒的使命。消極的推廣政策,雖有以人文化成天下的擔當,但沒有借助武力強行推銷自己價值觀念具體的舉措。
相反,它要求“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積極的傳教政策,耶稣告訴他的門徒“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馬太福音》第24章)甚至要求基督徒“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提摩太前書》第6章)
當今世界,文明沖突、宗教沖突的危險正在加劇,各國不同文化背景的學者都在尋求人類文明免于毀滅之道。1993年,美國芝加哥世界宗教大會,通過了《世界倫理宣言》,1997年,聯合國科教組織成立了“普遍倫理計劃”,孔漢思繼而起草了《人的責任之世界宣言》。在這些跨文化的對話中,我們認為儒家思想對化解宗教間的沖突,促進世界和諧會有一定幫助。
首先,儒家的“恕道”是人類文明和諧相處的“金律”。
恕道就是仁道或者是仁的實現之道,它是孔子思想的核心價值。
《世界倫理宣言》指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應該是通于生活的所有領域——家庭與社區、種族、國家與宗教的不可取消的、無條件的規範。”又被稱“金律”。“金律”就是孔子的恕道。
文明沖突、宗教沖突的根本原因是強勢文明或宗教借助國家強權不顧他國人民的意願,強行推銷自己的價值觀、宗教信仰、生活方式等等所緻,即“己所欲,施于人”所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正是對治此種症結的良藥。
其次,“和而不同”實現人類不同文明和諧共存良方。
和同之辨是中國哲學的古老辨題,史伯曾指出:“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孔子明确提出“和而不同”并賦予和同之辨以價值意義和人文精神。他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語•子路》)
孔子将和同之辨與君子小人之辨聯系起來,使和同由描述式的論說轉變為價值上評判,這是孔子對和同觀念的新發展。自此以後,“和”、“中和”、“太和”成為儒家學者的追求。
“和而不同”告訴我們,世界上不同事物的并存是必然的,合理的,世界因不同事物的存在而充滿生機和活力,如果世界上隻有一種事物了,這種事物也不能存在了,世界也就枯寂了。
對世界和平的最大挑戰不是因為文明與宗教的多樣性,而是文明或宗教背後強烈的“求同”而不“存異”的獨斷主義或排他主義的價值觀。這種價值觀在“己所願,可施于人”這種根深蒂固的理念的支配下必然導緻政治的單邊主義乃至強權政治,走向文化帝國主義或曰文化殖民主義。
站在和而不同的角度,審視文化普遍主義,它不僅是危險的,而且是不道德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如果世界完全附和了某一種文明,就是陷全人類于不義。
任何一種經人類偉大的心靈創造的、并經過長期曆史演進證明能與時俱進的文明或文化,都具有内在、不可代替的價值。這些文化或文明以其獨特的方式表現着人類某一特定區域的生活方式、風俗習慣、思維方式,體現着人類的尊嚴、良知和價值。
對偉大文化的持守,既是人類文化發展之必然,也是人類道德所應然。當然,和而不同決不意味着文化部落主義,更不等同于固步自封,相反,和而不同是一開放、生生不息的文化觀念。這一觀念是人類不同文明、不同宗教實現和平共存之良方。
最後,“共育并行”是人類不同文明的最高理境。
推己及人的“恕道”,“和而不同”處世之法是人類文明多樣存在之保障,而人類多樣文明的共育并存,充量發展,才應是人類不同文明實體的共同追求。這就是儒家的“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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