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今年4月,合肥市民張騰飛(化名)買到了一款自己喜歡的二手吉普車,可拿到車輛檢測報告後傻了眼,買到手的車居然是一輛泡水車。讓張騰飛沒想到的是,當他拿着檢測報告去要求退款時,銷售公司卻說銷售人員并不是他公司的員工。6月中旬,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對此事進行了采訪。
市民投訴:花費數萬元購買的二手車是泡水車
今年4月25日,張騰飛花費8.6萬元在合肥路直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肥路直公司)購買了一輛吉普指南者二手車。“當時是轉賬給銷售員2.6萬元,又貸款了6萬元。”張騰飛說,自己非常喜歡這個這款車型,雖然該車子總價格比市場價略貴,考慮到此前就認識銷售人員程某,便通過他購買。“我買的時候他明确告訴我這輛車沒有發生過任何事故,車子本身也沒有任何問題。”張騰飛說。
今年5月,張騰飛在繳納6千多元車輛保險費、車輛過戶費等後,從合肥路直公司将車子開走。可是程某一直未給張騰飛簽訂購車合同及開具發票。“當時他(程某)說要我加2千元才能給我簽合同,就沒給我開票。”張騰飛說。
此後沒多久,張騰飛發現車子出了問題。“我拿到車子就開到修理廠去保養,一個師傅跟我說車子很有可能是泡水車。”張騰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在聽說車子可能是泡水車後,他便把車子開到合肥路直公司門口,該公司一維修師傅卻告訴他車子是正常的。因擔心車子的安全性,最終,張騰飛自費請專業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這輛車是一輛泡水車。
涉事公司:不承認銷售人員是公司員工
“銷售員明确告訴我車子沒問題,現在檢測是泡水車,這不是欺詐嗎?”6月上旬,張騰飛在接受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采訪時稱,買到泡水車後,張騰飛找到銷售人員要求退款并賠償,但一直被拖延。
6月上旬,記者來到位于合肥市瑤海區世聯二手車城内的合肥路直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該公司的辦公地點是由鐵皮搭建而成的幾間房屋,大棚上面寫着“合肥路直優選二手名車廣場”,棚子周圍則停放着數十輛汽車。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銷售人員程某并不是他公司的員工。“誰賣給你的你找誰,我們隻是認識,又沒有簽勞動合同,車子也不是我們公司的車,錢也沒有進我們公司的賬戶。”該負責人說。
既然銷售員并不是合肥路直公司的,為何可以在微信等社交平台宣稱自己是路直公司的員工,并宣傳路直公司的車輛信息呢?對此,該負責人表示,程某的身份類似于二手車市場上的“黃牛”,哪裡有貨源就從哪裡替别人賣車。“他隻是以前把我們公司的車子賣掉過,我再給他點費用,不是我公司的員工。”該負責人說。
那麼張騰飛開走車子時怎麼是從合肥路直公司開走的呢?對此,該公司負責人則表示,并不知情。“平時公司前面停不停車我也不能天天看着。”
律師:可起訴二手車公司和銷售人員
6月15日,記者最新了解到,賣給張騰飛車子的程某在轄區市場監管部門介入後,承諾6月30日前将車款退給張騰飛。“不過對方一直在往後拖延,不敢信任他。”張騰飛說。
當天上午,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丁晶在接受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采訪時表示,若張騰飛與賣家協商退款不成可走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鑒于當事人事情的特殊性,在提起訴訟時可将涉事公司和銷售員程某一起列為被告。”丁晶說。
此外,丁晶告訴記者,近年來關于二手車交易的維權案例越來越多,二手車交易市場魚龍混雜,層次不齊,消費者在選購二手車時一定要看随車文件是否齊全,驗證法定證明文件是否交付齊全,如《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輛行駛證》、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标志、車輛保險單、繳納稅費憑證等。同時要看重要部件狀态,查驗有無拆動痕迹,看車輛外觀,驗明有無瑕疵。
此外,要保管好購車發票、産品說明、購車合同、維修記錄、票據等書面證據以及有關聊天記錄,自身合法權益受損後可以撥打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星級記者 徐琪琪
編輯:唐恒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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