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整治廣告牌的深意?原标題:《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專項規劃(2021年—2030年)》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廣告牌設置區域拟分三類管理 天安門廣場禁設商業廣告,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北京整治廣告牌的深意?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北京整治廣告牌的深意
原标題:《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專項規劃(2021年—2030年)》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廣告牌設置區域拟分三類管理 天安門廣場禁設商業廣告
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組織編制的《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專項規劃(2021年—2030年)(征求意見稿)》,近日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專項規劃》根據城市功能定位和空間結構布局,明确了商業戶外廣告設施三類設置區域的劃分标準,确定了戶外廣告設施總量、類型以及設置密度、面積上限等規劃指标,不同設置區域、不同風貌分區内,戶外廣告設施風格要求不同。
規劃覆蓋範圍擴大到全市
據介紹,随着《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的頒布實施,原有的《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專業規劃》已不符合加強“四個中心”功能建設、做好曆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城市特色風貌塑造等工作的需要。同時,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标識和标語宣傳品設置管理條例》,進一步确定了戶外廣告設施依規劃設置的管理制度,并将全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規劃納入城市規劃體系,作為專項規劃。
記者注意到,原有的《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專業規劃》主要面向中心城區,而此次編制的《專項規劃》,規劃範圍覆蓋整個北京市行政轄區。
拟劃分三類區域
據了解,此次專項規劃中的戶外廣告設施,是指利用建築物、構築物、戶外場地、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地面部分和公共交通工具等載體設置的燈箱、霓虹燈、電子顯示裝置以及其他向城市道路、公路等城市戶外公共空間發布廣告的設施。
此次專項規劃,根據城市區域功能定位,秉持讓政務區域、居住區域、曆史文化區域、生态區域“靜”下來,讓商業區域“動”起來的原則,劃定全市商業戶外廣告設施禁止設置區域、限制設置區域和允許設置區域。
其中,禁止設置區域為保障中央政務環境、保護曆史文化名城、維護生态和居住環境安全的重點區域,如天安門廣場、中南海及故宮周邊區域,釣魚台國賓館周邊,濕地、風景名勝區的管理範圍内,文物保護單位、曆史建築的保護範圍内,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宗教活動場所用地紅線範圍内等;允許設置區域為突出商業功能、服務商業經濟發展,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重點區域,如重點商圈,商務會展等産業園區,并細分為兩級;限制設置區域為禁止設置區域及允許設置區域以外的其他區域,如傳統中軸線、首都功能核心區、城市副中心行政辦公區等,也分為兩級。
廣告牌設置實施總量控制
根據專項規劃,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實施總量控制,按照“建築臨街立面24米以下垂直投影面積×區域控制系數×用地控制系數”的計算方法,得出設施面積控制上限,建築高度低于24米的,按實際建築立面投影面積計算。同時,若使用電子顯示裝置類戶外廣告設施,總面積上限值還要再折減60%。
此外,單體建築的戶外廣告設施總面積可以集中設置于同一立面,該建築立面戶外廣告設施設置面積不得超過該建築立面垂直投影面積的30%,且其他立面的戶外廣告設施面積相應減少。
在街區商業戶外廣告設施限制設置區域内,除四類控制用地以外,其他用地類型規劃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建築數量控制在街區建築總量的30%以内。
不同分區廣告牌風格不同
記者注意到,為銜接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一核一主一副、兩軸多點一區”的市域空間結構,此次專項規劃對首都功能核心區、中心城區、北京城市副中心、兩軸地區、平原地區新城和生态涵養區等不同分區的戶外廣告設施的風格及色彩、照明等,均明确了不同的設置要求。
例如,首都功能核心區包括東城區和西城區兩個行政區,共32個街道,除禁止設置區域和允許設置區域外,其他均屬限制一級設置區域,又劃分為古都風貌保護區、古都風貌協調區和現代風貌控制區三類風貌區。其中,古都風貌保護區戶外廣告設施宜采用傳統風格形式,展現古都韻味,色彩上應與北京獨特的“灰韻環繞”城市色彩氛圍相協調,保護曆史傳承的皇城和周邊傳統建築色彩風貌,并禁止使用動态照明。
“兩軸”中的長安街延長線(三環以内)為禁設區域,三環至五環路段為限設一級區域,戶外廣告牌宜采用傳統風格、現代中式風格,融于建築風貌,色彩上需與長安街沿線暖紅黃、藍灰色、淺灰色的建築色彩相融合,禁止動态照明。
在此基礎上,針對二環路沿線、三環路沿線、三山五園地區、城市門戶區域、産業園區、重點商圈等不同風貌區的戶外廣告設施如何設置,此次專項規劃也作出了明确要求。
例如,二環路沿線限制一級設置區域,可在四類用地且商業經營面積≥2萬平方米的商業建築上規劃設置戶外廣告設施,宜采用附着平行式廣告、櫥窗廣告、集中式牌匾标識等形式,少而精設置。重點商圈内商業步行街區,可采用電子顯示裝置類廣告、激光投影廣告、實物造型廣告、附着垂直式廣告等多種形式。
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負面清單
此次專項規劃,還明确了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負面清單。交通安全設施、市政公共設施、立交橋、人行過街橋、鐵路橋等橋梁禁設廣告設施。設置戶外廣告設施不得影響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妨礙他人生産生活;不得影響植物生長,損毀公共綠地、古樹名木。
此外,戶外廣告設施應由具備相關資質的企業進行設計、施工安裝,确保設施安全規範設置,體現精湛制作工藝。(記者 王天淇)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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