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們國家現在除中央政府外,各地方的最高行政單位大都是省級,但也有如自治區、行政特區、直轄市地方機構。其中說到省級政府,相信大家都很清楚,一個省的省長就是該省的最高行政長官。在省一級單位的省長、省人大、省高級法院等機關互相之間是沒隸屬關系,它們共同為中央負責。
說到省,在中國的元朝也有省這一級,元朝的省具體來說就是行中書省,它是中書省的派出機構,而中書省是中央的行政機關,為皇帝負責的。
元朝的省比現在我們的省相對來說管的範圍更大,當時元代全國隻有劃分十個省,但元朝的疆域其實是比現要大的。大家都知道我國現在的陸地面積是萬960萬平方公裡,但元朝當時的國土面積竟達到1300 多萬平方公裡,除了我國現有的國土外,還得包括今天俄羅斯在東北的海參崴、蒙古國、西伯利亞部分地區、中亞部分地區、南亞與巴基斯坦接壤的部分地區、朝鮮的東北部部分地區等等領土。元朝的國土如此之大,這也是元朝統治者忽必烈為什麼要實行行省制的原因,行省制比較有利于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管制。
元朝的行省比我們現在的省權力更大,它除了有行政權,還有調動軍隊的權力,行省的内部設左右丞相相、禦史、參知政事等官員,中央有的官名,地方似乎也都有,簡直就是國中之國。《元史》中說“行中書省掌國庶務,統郡縣,鎮邊鄙”、“軍國重事,無不領之”
即然元朝的行省權力如此之大,還有軍權,那萬一地方上要造反不是很容易麼?這個元朝的忽必烈也想到了,他比我們更擔心這個呢!
忽必烈為了防止地方行省威脅中央,或幾個行省聯合起來對付中央,出台了很多辦法。他的這些辦法可以讓地方乖乖地服從中央的領導,讓皇帝沒有後顧之憂。
第一個辦法就是加強中央的權力,皇帝下面設有中書省(最高行政機構),中書省有宰相,中書省的宰相是直接聽皇帝的。但這個中書省比地方的行中書省權力要大的多,它不但從法理上有權管理地方行中書省,而且它自己就有很大的地盤,比地方上的省要大的多,大緻相當于五到六個地方省那麼大,主要管轄地在元大都(今北京)的周邊腹地,山東、山西、河北、河南、内蒙古大部的區域都是由中央的中書省管理,而且這些地方在當時是比較富裕的地方,财稅比較多,而地方上的行省大都在邊遠地方。
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中央管轄的一些地方,如往南就直接把邊境劃到黃河北岸邊扼制黃河以南,往西則劃到太行古道扼制關中,這樣如果周邊地區有叛亂,中央出兵就直接可響應。正所謂的:“都省(中書省)握世界之機,十省(十個首要行省)分世界之治。”
再者,各地方行省的财稅有很大一部分是要上交中央,這樣中央的實力就更大。
第二個辦法就是在行省内部搞權力制衡,不讓某一個人控制權力。
地方行省的行政權、财政權、司法權、軍權是由不同的官員負責,這些官員之間在權力方面是相互制衡,他們的官職都是由中央直接任命,同時中央還在行省設置了負責監察的官員,類似中央的禦史官職,監察官平時可以對行省長官提出意見,也可以向朝廷報告行省的内部情況,這樣地方的一舉一動都在中央的管控之下,想要造反或對抗中央就沒那麼容易。元人趙天麟所說:“今立行省于外,維持錯綜,衆建其官,有諸侯之鎮而無諸侯之權,可謂于審力之形矣” 。
第三個辦法就是在劃分行省時在地輿上犬牙交錯,地形交叉。
元朝之前的中國曆朝曆代在劃分地方行政區域是大都是按照山水地形進行,如河南、河北就以黃河為界劃分,山東、山西就是山脈劃分,或以大湖劃分,這樣劃的好處是按自然地形作為邊界,比較容易區分,一地的風俗人情相近,文化相近。但不利的一方面就是容易形成割據勢力,而且容易借助地利之便對抗中央隊圍剿,且這一地方的百姓因文化認同比較深,更容易形成獨立主義思想。古代蜀地就經常會出現割據政權,就因為蜀中這地周邊都是險道,而且這地方土地還肥沃,文化上又是巴蜀文化,是天然諸侯們天然的建國之地。
利對這些情況,元朝中央政府在劃分地方區域時就打破以往以山水形便為界的思維,如你的邊界剛好是秦嶺,那我就偏不以秦嶺為界,我把秦嶺以南的地方以劃歸你,如果你的邊界恰好是黃河,那我偏不劃在黃河邊上,我把黃河對岸的一大塊地劃給你。這樣各地的管轄範圍相互交錯,各行省想要割據就很困難,如四川有人要割據,那陝西的秦嶺以南的漢中就可以直插入四川,秦嶺就不會成為四川的屏障。
現在我們國家仍沿用了元朝的地方行省疆界劃分辦法,如河南省在黃河以北地區,四川省與重慶市之前的相互交錯,等等。元朝的各地方行省之間其實也有相互竟争的關系,中央政府也會有意在他們之間制衡,防止幾個行省聯合起來對付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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