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兩個例子
例一,
小張乙肝五項中的2、4、5項為陽性,肝功能檢查報告注明:肝損害,慢性胃炎,
投保時就因為這份報告,差點給拒保:
經向醫生詢問得知,寫“肝損害”,是需要開“化驗單”不得而為之,
後來醫生補充了病曆,并附上各種化驗單據,以及情況說明,大費周章後最終獲核保通過。
例二,
小王因感冒到門診就醫,本來情況較輕,可因為醫生為了能用醫保開藥,在病曆上寫成“支
氣管炎”,“肺炎”等,小王差點因為這個病曆喪失了投保資格,
後來提供了最近三年的體檢報告作為佐證,才能順利承保。
兩個例子,都有相似情況:
醫生為了“開藥”,或者“做化驗”,把病情誇大了。
作為病人,能搞到效果好的藥品當然更好,
作為投保人,保司會因為病曆上敏感的字眼,而重點詳細調查,
那投保或者索賠就徒添一道障礙了。
注意,以下病情,不要輕易出現在病曆上:
心腦血管:
心髒雜音,房性早搏等
血液,淋巴:
貧血,血小闆減少,淋巴結異常等
耳鼻咽喉:
鼻炎,鼻息肉,扁桃體炎,聲帶息肉等
膽囊:
膽囊息肉,膽囊炎等
腸道:
腸炎,腸息肉等
眼部:
高度近視,青光眼等
皮膚:
濕疹,荨麻疹等
氣管:
氣管炎,支氣管擴張等
當然,胤達講的“不要輕易出現”,指得是不要把“病情寫嚴重”,無中生有,
不要把普通的咳嗽寫成“支氣管炎”
不要把偶爾的便秘寫成“腸炎”
不要把偶爾的過度用眼寫成“青光眼”
如果真有如上病史,還是需要如實填寫的,
至于能否核保通過,就是保險公司和您的經紀人的事了!
有經驗的經紀人,在您填寫健康告知前,就已經對您的身體狀況了如指掌,
能不能成功核保,要怎樣投保,他早已心中有數,
如果不正常的體況是在每年定期體檢中發現的,複查時,建議到三甲以上醫院的專科做,
原因是,不說了,你懂的。
至于索賠,意外險,醫療險,甚至是重疾險,保司理賠的重要依據之一也是醫院的病曆和診斷證明。
意外險索賠時,病曆要這樣寫:
*意外原因不僅要在病曆上注明,最主要是需要在診斷證明上明确表述。
*意外險的病曆可以由二級以上的公立醫院開具,也可以去私立醫院,
具體要求得看意外險對應條款
*如被第三者緻傷,以下情況是可以理賠的:
A.被人誤傷,完全是受害者,
B.被恐怖分子所傷,(如昆明火車站時間)
隻需要公安機關出具認定書即可。
但保司理賠金額會扣除第三方的賠償金額。
醫療險和重疾險,寫病曆時要注意:
病情描述措辭:
向醫生如實描述病情,什麼時候發生的,出現了什麼不适,
完後,切記要及時核對病曆,發現與自己描述不符,應立即找醫生更改
如果在核保或理賠是才被保司發現,就會被懷疑有串通醫生纂改病曆的嫌疑了
病曆中的“先天”,“N年前”,“舊病複發”是否與實情相符:
保司核保員有着非常豐富的醫療知識,一旦遇到這些“特征”,
意味着索賠者并非“标準體”承保,就會翻查健康告知,
萬一發現不符,必遭拒賠。
當然,像腰突,痔瘡或者長期抽煙者,有經驗的醫生一看便知“歲月悠長”,
不寫“N年前”都不行。
所以,要想順利投保和理賠,請緊記:
1、 就醫時第一時間通知您的經紀人,清楚哪些應該對醫生說,哪些不要說
2、 投保時根據病曆準确填寫健康告知
3、 保存好病曆和就醫單據
我是胤達,一位國有銀行從業15年 的保險經紀人,
助您買對保險,讓保障更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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