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主體報送年度報告?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及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規定,在遼甯省内存續的市場主體(含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應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遼甯),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和公示上一年度的年報;當年1月1日至6月30日注冊登記的市場主體,從下一年度開始報送,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市場主體報送年度報告?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市場主體報送年度報告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及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規定,在遼甯省内存續的市場主體(含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應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遼甯),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和公示上一年度的年報;當年1月1日至6月30日注冊登記的市場主體,從下一年度開始報送。
填報方式
市場主體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遼甯)(以下簡稱“公示系統”)的“企業信息填報”模塊,可選擇通過聯絡員或電子營業執照任意一種方式登錄,并按照說明和提示在線填報年報,提交公示。有時候集中填報的市場主體較多,加之系統延遲,會在24小時之後才能顯示。您可以過幾天再查一查年報情況。
逾期年報對市場主體的影響
6月30日24時年報法定期限截止時,企業仍未報送公示2021年度報告的,自7月1日起10個工作日内,由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個體工商戶标記為經營異常狀态)并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并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市場主體會受到信用約束。
相關單位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标、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号等工作中,将企業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市場主體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特别提醒
市場主體隻能通過公示系統官網進行年報填報且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要輕信其他信息的網頁鍊接,避免上當受騙。
今年市場主體如果不依法報送年報,情節嚴重的還可能受到行政處罰。國家新出台的《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條規定,市場主體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公示或者報送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2021年度年報還有一個月時間就要結束了,請市場主體抓緊時間及時報送年報,避免出現信用受損和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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