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關于便利外埠号牌載客汽車通行的通告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結合我市道路交通組織和路網結構改善實際,推出“我為群衆辦實事”便利外埠号牌載客汽車通行市區道路的新舉措,通告如下: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外埠号牌載客汽車(國I、國Ⅱ排放标準車輛除外)在市區道路通行與本市車輛通行政策一緻。《石家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于市區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2019年1月1日施行)中第一條第(五)項第1目“在工作日(法定節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時段,外埠号牌載客汽車禁止通行二環路(含主路、輔路)以内道路”的規定廢止。
國I、國Ⅱ排放标準車輛(包括本市和外埠号牌車輛),仍執行石家莊市生态環境局和石家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聯合發布,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關于對國I、國Ⅱ排放标準機動車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的限行措施。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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