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随着一紙清帝谕令,在中國延續了1300年的科舉制度最終畫上了句号。但科舉制的文化影響依然存在,那麼狀元、榜眼、探花有什麼區别?科舉時代,狀元和二三名卻有着本質區别。
首先,狀元是由殿試産生,而殿試是科舉制度中最高等級的考試,所有考生都将在這場考試中排定名次。分為一甲、二甲、三甲,其中一甲隻有三人,即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和三甲則有若幹人,分别賜以這些人為進士出身和同進士出身。
可以說,從發榜這一天開始,這些進士們的身份就已經有了高低之分。比如說, 一甲三名可以直接授官,狀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編修;狀元可以獲得皇帝恩賜的六品朝服等,而二、三甲隻能被賜予牌坊銀與彩花。
二、仕途方面不一樣
狀元不需要參加朝考,可以直接被授予翰林院官職,據統計,整個清朝一共開了112科,出了114名狀元,其中官至宰輔的有14人,官至部、院大臣的有24人,官至總督、巡撫、布政使的有6人,而這些官職中一二品,共有44人,占了狀元總數的近39%。
由此可以看出,清朝狀元在官場的地位還是十分顯赫的,相比于二三甲進士,狀元更容易得到提拔,普通進士要想位極人臣,難度還是很大的,因為除了狀元,大部分進士都會被外放到各省任職,一旦外放到地方,基本也就定型了,當然很少有人能夠從正七品的知縣一直升到知州、知府、道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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