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産權能有多大?什麼是知識産權? 知識産權,也稱其為“知識财産權”,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财産權利,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知識産權能有多大?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知識産權能有多大
什麼是知識産權?
知識産權,也稱其為“知識财産權”,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财産權利。
知識産權包含哪些?
(1)專利權: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
(2)商标權:指商标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标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
(3)著作權: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技術作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4)其他知識産權:專有技術、植物新品種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什麼是專利權?
專利權是依法授予發明創造者或單位對發明創造成果獨占、使用、處分的權利,具體分為:
(1)發明:對産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2)實用新型:對産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适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3)外觀設計:對産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業上應用的新的設計。
1.專利的保護期限?
發明專利保護期限:20年
實用新型專利保護期限:10年
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限:10年
2.授予專利權的條件是什麼?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3.在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是歸單位所有還是個人所有?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但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4.專利被授予後,其他人可以用嗎?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産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産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産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産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産品。
但是,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發明專利,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的,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經國務院批準,可以決定在批準的範圍内推廣應用,允許指定的單位實施,由實施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向專利權人支付使用費。
5.哪些行為使用了專利但是法律上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
專利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一)專利産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産品,由專利權人或者經其許可的單位、個人售出後,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該産品的;
(二)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産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範圍内繼續制造、使用的;
(三)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
(四)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
(五)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以及專門為其制造、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
6.專利侵權及其法律責任是什麼?
專利侵權是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以生産經營為目的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進口其專利産品或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産品)的行為。
專利侵權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停止侵權、公開道歉、賠償損失。
什麼是商标權?
商标,是為了幫助人們區别不同的商品而專門有人設計、有意識地置于商品表面或其包裝物上的一種标記。商标權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對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專用權利。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标志、聲音、顔色組合,或上述要素的組合。
1.哪些可以作為商标申請注冊?
任何能夠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别開的可視性标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标志和顔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标申請注冊。
2.禁止作為商标使用的文字、圖形有哪些?
下列标志不得作為商标使用: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勳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标志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衆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标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七)誇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
(八)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衆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标、證明商标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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