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判斷添加劑的危害?經常看到這樣的新聞《消費者發現某食品中竟然含有XX種食品添加劑》,然後就是憂心忡忡地說“雖然每種食品添加劑單獨使用都在安全範圍之内,但誰知道同時使用這麼多種會不會對健康造成損害呢?”多數公衆一聽,覺得質疑得“很有道理”,于是就熱火朝天地驚呼“我們吃的到底是食品,還是添加劑?”,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怎麼判斷添加劑的危害?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怎麼判斷添加劑的危害
經常看到這樣的新聞《消費者發現某食品中竟然含有XX種食品添加劑》,然後就是憂心忡忡地說“雖然每種食品添加劑單獨使用都在安全範圍之内,但誰知道同時使用這麼多種會不會對健康造成損害呢?”多數公衆一聽,覺得質疑得“很有道理”,于是就熱火朝天地驚呼“我們吃的到底是食品,還是添加劑?”
實際上,“誰知道”的那個問題,消費者不知道,記者不知道,但并不是“沒有人知道”——科學家們對此做過評估,所以他們知道。
首先,并不是所有的食品添加劑都有“超标”之說。有很多食品添加劑在人們可能使用的範圍内,不可能達到“有害劑量”,所以國家标準裡就沒有限量,也就無所謂“超标”。比如許多乳化劑、增稠劑、色素、甜味劑、香精、香料等等。
其次,對那些“大劑量長期食用”可能對身體帶來副作用的食品添加劑,通常都按照動物實驗“沒有出現不良反應”的劑量,除以了一個很大的保險系數(通常是100甚至更高),才作為人的安全劑量。
當然,這些安全劑量的實驗都是基于單獨使用一種添加劑來制定的。那麼,科學家們怎麼就認為“同時食用多種添加劑不會共同作用或者相互反應,從而危害健康”呢?
在評估一種食品添加劑的安全性的時候,需要考察“大劑量”時對身體哪個器官、以什麼方式産生危害。如果幾種食品添加劑“可能危害”的器官不同,那麼同時食用時産生的危害并不會疊加。隻要各自都在安全劑量以内,就不會“相互作用”或者“互相叠加”導緻危害出現。
還有許多添加劑“可能危害”的器官可能相同,但是作用的機理不同,會不會叠加起來産生危害呢?歐洲曾經組織專家評估過這種風險。他們分析了歐洲批準的350種有用量限制的食品添加劑,發現絕大多數都可以排除這種“叠加”或者“相互作用”導緻危害的可能,隻有少數幾種可能影響肝、腎或血液的食品添加劑存在這種“可能”。然後,他們進一步深入分析這幾種食品添加劑的用途和公衆可能攝入的量,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它們之間共同作用或者發生反應導緻危害“隻是理論上的擔憂,而實際上不足為慮”。
還有一些食品添加劑,“過量”時産生危害的機理是相同的。這些食品添加劑會被歸為“一組”,安全限量是它們的總和。比如說,苯甲酸和苯甲酸鈉,在醬油中的限量為每公斤1克。但是這1克是苯甲酸和苯甲酸鈉相應的苯甲酸的總和。比如,如果加了0.8克苯甲酸,就不能再加0.4克苯甲酸鈉,因為它們加起來就“超标”了。此外還有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鉀、焦亞硫酸鈉、亞硫酸鈉、亞硫酸氫鈉、低亞硫酸鈉,雖然是不同的物質,但都通過二氧化硫起作用。在計算添加量時,也是把它們所有都加在一起來控制。
在我們的國家标準中,還有一條“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的原則。比如,一千克醬油中最多可以加入1克苯甲酸,也可以加入2.5克丙酸。但因為二者都是防腐劑,在共同使用時就要受到這條原則的限制。比如加入了0.5克苯甲酸,它的用量與最大用量的比例就是0.5。如果再加入2克丙酸,其用量與最大使用量的比例是0.8。這兩個比例之和是1.3,超過了1,也算是“超标”了。實際上,功能相同的食品添加劑,其作用器官、作用機理不見得相同。這個比例之和超過了1,也并不意味着一定有害。但是,這條原則的實施,為避免前面所說的“理論上的擔憂”又增加了一道防線。
消費者的擔心不能算是杞人憂天,但我們應該相信:這樣的問題我們想到了,制定标準的科學家們也會想到——“安全标準”的制定,核心就是:在人類現有的認識基礎上,排除各種“可能出現”的風險。
最後,總結成一句話:對公衆來說,隻要是符合國家标準規範使用,“含有多少種食品添加劑”并不值得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