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題目的朋友們,估計心裡又在打鼓,這是一個很扯的話題,可能又是一堆冠冕堂皇的說教,如果不想看的話,可以忽略。
隻需要知道,這個規則,既是一些法則條文的明确規定,也是一些約定俗成的慣例做法,還是當地人文習俗的實際運用,更是各交通參與人心裡對生命敬畏的底線要求。
當然了,如果不打碎點内心中的一些東西和陋習,這就是個空話。
說到規則,《現代漢語詞典(第6版)》中對規則這個詞的解讀有三個方面意思:①規定出來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如交通規則。②規律;法則,如自然規則。③(在形狀、結構或分布上)合乎一定的方式;整齊,如規則四邊形。
由此,木林想到,朋友們應該遵守的關于交通事故預防的規則,應該包括以下這幾個方面:
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中所明确規定的通行規則。
這些規則體現中有具體要求的法條之中,主要體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各省辦法、各市條例中關于道路通行規定部分所規定的具體規則和注意事項上。
該規則的特點,是能找到具體的法律條文作為依據,且條文中的用語比較明确。
現實中,僅适用單條規則的情形,特别的少。更多的是多條規則的疊加、先後、條件、前提等複雜類應用。
二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中沒有具體規定,但由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的與道路交通安全相關的标準。
比如,對于機動車駕駛人的安全文明操作要求,主要體現在《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操作規範》【共分為通用要求(GA/T 1773.1-2021)、小型汽車駕駛(GA/T 1773.2-2021)、大中型汽車駕駛(GA/T 1773.3-2021)和摩托車駕駛(GA/T 1773.4-2021)四部分】、《機動車駕駛員安全駕駛技能培訓要求》(JT/T 915-2014)、《輕型牽引挂車駕駛員培訓基本業務條件(試行)》(交通運輸部2022年第26号)、《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交運發〔2022〕36号)、《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内容和方法》(GA 1026-2022)、《城市公共汽電車駕駛員操作規範》(JT/T 934-2021)、《少年兒童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指南》(GA/T 1983-2022)、《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安全防護規範 第2部分:普通公路》(GA/T 1044.2-2022)、《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安全防護規範 第1部分:高速公路》(GA/T 1044.1-2012)、《交通警察和警務輔助人員安全防護規定》(2019年版)、《道路車輛清障救援操作規範》(JT/T 891-2014),等等中。木林也會在公衆号中持續地對這些标準予轉發轉載,與朋友們共同進行學習。有興趣的朋友們,也可以在公衆号兩拐中查找。
這些标準的特點,是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中所倡導的安全原則、安全注意事項的細化或補充,是對駕駛經驗教訓的總結和提升,是無法在法律法規中予以細化但又不能不提的要求。
三是,對在道路交通活動中可能參與進來的各種生命的敬畏,或許可以稱為良知,内心的自行評價。
既有木林所寫的《交通事故預防系列雜談⑹:敬畏生命!》中的對自己、他人生命敬畏的意思,更有對花草樹木、動物等生命的愛惜。如果心中沒有對生命的敬畏,如果不是真誠的敬畏,法律法規和技術标準中的要求就是死規則,是不會被人遵守的規則,即便是遵守,也是毫無生氣地的被動遵守,這就會讓人們将其視為枷鎖、累贅和負擔,就不會自覺遵守和更進一步地結合實際情況再進行發揮思考。
敬畏生命這個規則,是人們對安全通行的一種強烈内心追求,是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中均沒有詳細要求,或者不能死闆要求的,或者因為滞後而無法預估的,但在實際通行中卻會出現的,需要各種交通參與人随時加以解決和處置的問題。
這些問題,對于每一個交通參與來人來說,可能随時随地都不一樣,更需要有一種内心中堅守和确信的敬畏生命理念作為支撐,在于合理的謙讓,在于對交通通行規則的理解和遵守,在于對意外風險的防範,在于對即時交通環境和狀态準确預判和适應,在于對當地風土民俗的知曉。
遵守規則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安全,安全目标的實現,就是要通過對法條中明文規則的學習,用敬畏生命理念作為支撐,結合本地的交通狀态實際,再融入靈活即時的應對技巧,将操作或參與交通的即時動作過程,提升為潛意識中自覺行為,達到人車合一、身心合一、眼到心即到、心到手即到的境界。
這個目标太高遠,沒有幾個人能夠達到,但是多知道一點,多做一點,就能保證安全多一點。
當然了,如果不能靈活地結合實際情況運用規則,無異于刻舟求劍,也可能會出問題。
最後,額外補一句,緊急避險情況下,可以适當地破壞規則。極端特殊情況下,死規則應該抛棄。
網絡小文,觀點不正确的地方,敬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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