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收彙後才能辦理出口退稅嗎? 外貿企業在申報出口退稅時,經常因為換彙成本過高無法申報而多次往返稅務機關,費時費力還鬧心,不明白換彙成本是什麼,更不明白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怎麼處理,尤其是越來越臨近退稅申報的截止期限,更不能因為換彙成本的問題耽誤了申報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這個事兒~,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一定要收彙後才能辦理出口退稅嗎?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一定要收彙後才能辦理出口退稅嗎
外貿企業在申報出口退稅時,經常因為換彙成本過高無法申報而多次往返稅務機關,費時費力還鬧心,不明白換彙成本是什麼,更不明白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怎麼處理,尤其是越來越臨近退稅申報的截止期限,更不能因為換彙成本的問題耽誤了申報。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這個事兒~
換彙成本的官方解釋是:某出口商品換回一單位外彙需多少元本國貨币(人民币)成本。稅務機關在衡量換彙成本時,是用美元彙率來進行比對的,如果換彙成本高于美元彙率,證明出口業務是虧損的;如果換彙成本低于美元彙率,證明出口業務是賺錢的。換彙成本反映了出口商品的盈虧情況,是考察出口企業有無經濟效益的重要指标。
說明白點,換彙成本的意思就是:外貿企業出口商品想要賺1美元,國内需要花費幾塊錢的成本。如果需要花15塊錢,高于美元彙率,那這個企業就做了虧本生意;如果隻花2塊錢,低于美元彙率,那麼這個企業就賺到錢了。稅務機關對于換彙成本有一個合理的區間範圍,以北京為例,目前換彙成本合理範圍是5-8之間。
換彙成本的計算公式是:購進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計稅金額*(1 增值稅率-退稅稅率)/FOB美元價。比如外貿企業A國内買的商品花費100元,适用稅率為13%,退稅率為6%,出口時的FOB離岸價為20美元,那麼該商品的換彙成本=100*(1 0.13-0.06)/20=5.35。
1. 同一關聯号下所有商品的彙總計算:
(1)關聯号2019010001:換彙成本=(100 100 100)*(1 0.13-0.06)/(20 15 10)=7.13,在合理範圍之内;
2. 同一關聯号下相同編碼商品的單個加權平均計算:
(1)需要先計算相同商品編碼的平均單價:平均單價=總計稅金額/總出口數量;
商品編碼11111111商品的平均單價=(100 100)/(10 15)=8;
(2)再計算單個商品的換彙成本=平均單價*單個商品出口數量*(1 增值稅率-退稅稅率)/單個商品FOB美元價
商品1換彙成本=8*10*(1 0.13-0.06)/20=4.28,低于合理範圍下限;
商品2換彙成本=8*15*(1 0.13-0.06)/15=8.56,高于合理範圍上限;
商品3換彙成本=100*(1 0.13-0.06)/10=10.7,高于合理範圍上限。
根據上面的計算我們可以看出來,3種商品出口後,最賺錢的是商品1,最賠錢的是商品3;同時也可以看出來,換彙成本彙總計算在合理範圍内的,單個商品并不一定也在合理範圍内。
依照目前北京稅務機關的規定,換彙成本高于合理上限的,需要外貿企業在申報系統中錄入換彙成本說明才能申報出口退稅;稅務機關将對說明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才能正常退稅。這是因為換彙成本高意味着計稅金額高,也就是說有可能使出口企業獲得較多的退稅款,為了防止騙稅情況的發生,稅務機關需要審核換彙成本高這個疑點。
但是出口企業也無需緊張,并不是說換彙成本高就有騙稅的嫌疑,遇到這個情況,需要先明确自己業務虧損的原因,然後如實填寫說明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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