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标時間漫長,很多小夥伴糾結商标是注冊完成後使用,還是邊注冊邊使用好呢?其實不管有沒有注冊完成,商标都是可以使用的。規範的使用商标,是對自己商标的一種保護,也可以作為日後商标糾紛的證據。
今天,我們就來講解下:《商标規範使用的重要性》,用于保護自己的商标,即注冊成功或注冊中的商标。
商标注冊後使用的優劣勢:
優勢:
受到法律的保護;
可以對自己的品牌作出長遠的規劃
可以入駐天貓、京東等電商平台
可以入駐大型商場
劣勢:
可能會錯失商機,不能及時把握機會進入市場
所以很多企業糾結的也就是害怕錯失商機,畢竟注冊商标的等待時間是漫長的,但是注冊商标是為了受到法律保護,也是重中之重的事,那麼可否在等待注冊的過程中使用該商标呢,當然是可以的,前提是要規範的使用商标,接下來,小編就為大家講下怎麼規範的使用商标,适用于注冊成功或注冊中的商标噢。
如何規範的正确地使用商标呢?
一、給注冊的商标貼上标記
在第二課的時候,小編就介紹過®和TM标的區别,其實在商标使用上面,這兩個标志很有講究。
首先,我們來重溫一下®和TM的區别:
®指的是注冊商标,《商标法》有明确規定:“商标注冊人有權标明“注冊商标”或者注冊标記,沒有獲準注冊的商标如果标注,便屬于假冒注冊商标,且有可能構成商标侵權。
TM是英文trademark的兩個首字母縮寫,但是不具備法律含義和法律效力,它的含義在于向外界公示,我的使用行為屬于“當作商标來使用”的,在一些商标案件中可以當作商标使用證據;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淘寶、天貓等網上平台,把商标分為R标和TM标,分别指代注冊商标和申請中或者僅受理還未獲得權利的商标。
所以說,使用商标時最好是在注冊商标都打上這個注冊标志,還在申請中的商标則一定要打上TM的标志。
其實,也是很多企業曾經犯過的錯誤,自行更改商标注冊時使用的注冊樣式,這是不可取的行為,一經發現,國家商标局就會以“自行改變其注冊商标”的理由撤銷企業的注冊商标。
小編在這裡提醒各位,不要自行改變已經注冊好的商标,不管是圖形商标,還是文字商标,或者兩者的結合商标,在商标注冊成功之後,不可以任意變換文字和圖形,以及排列順序,也不可以将組合的文字或圖形單獨拿出來使用,也沒有資格貼上®标!
嚴格依照商标法的規定使用注冊商标。請勿改動商标,使用商标時,千萬不要改變拼寫、添加或删除連字符,或者使用縮寫商标;不得擅自擴大商品使用範圍;在發生注冊人名義或地址變更、商标使用許可或轉讓、商标期限屆滿等權利狀況發生變動時應該及時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二、将商标作為專用形容詞
商标是用來描述一個特定人物、地點或事物的形容詞,一個商标就是一個形容詞,每個标記都采用商标加産品描述的格式表示。如Apple電腦、海爾電器、格力空調等。
商标不應作為名詞或者動詞來使用,如果這樣,會使商标淪為商品通用名稱而最終被放棄。這是為了防止自己的商标喪失顯著性,從而淪為一個名詞。如吉普。
英文文字商标,不能以複數形式使用。
三、突出自己的注冊商标
将商标與所修飾的名詞分開,一般都是大寫産品名稱,并為商标指定适當的®或TM,标識可以使用下劃線、斜體、大寫或粗體。
在他人的産品名稱和公司名稱與自己的商标同時出現時,他人的産品名稱和公司名稱必須比商标權人的商标更顯著,以使自己的商标明顯地區别于他人産品名稱。這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防止造成任何他人的産品是由自己生産、贊助、認可或支持的暗示。
将商标置于顯著、突出、核心位置,給消費者以強烈的視覺沖擊力,這樣消費者才對商标印象深刻。
四、将商标貼附在商品或服務上
商标法保護的是商标的區分功能,離開了它所标記的産品或服務,商标無價值可言。如果不與特定的商品或服務相聯系,就無所謂“商标”。商品商标可以貼附在商品上、容器上、包裝上或貼附在标簽上,然後再貼附商品上。服務商标可以使用在提供服務标識上、廣告上、發票上、工作服上或供貨單上。
五、謹慎許可使用
商标的使用許可真的要慎之又慎!!!
如果許可他人毫無限制地使用其商标,對被許可人的産品或服務質量不做任何控制;或許可給商譽不好的被許可人使用,對許可的産品或服務的類别不做任何限制,将會對商标的信譽造成極大的傷害。
因為商标具有質量及信譽保證功能,公衆往往是根據商标來選擇商品或服務。倘若商标權人良好的商标信譽與被許可人的商品或服務質量不一緻,破壞了商标具有的質量及信譽保證功能,欺騙了公衆,使他們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産生混淆,不僅損害了許可人和被許可人的權益,也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另一方面,如果對被許可人的産品或服務的類别不做任何限制,則商标權人的商标也可能喪失區分功能,可能會使商标喪失顯著性。
六、何為不規範的商标使用行為呢
商标的使用包括三個方面:
商标使用的主體
使用的商标
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名稱、範圍。
上面說的三個方面都須合法,如果缺少任何一個,都會構成商标不規範使用行為。
當然還有一些其他的商标不規範的行為,小編為大家做了個歸納:
企業進行分立、合并、轉制或更名等形态變化時,其商标權主體已經相應發生變化,卻沒有辦理商标轉讓或更名的行為,即商标權主體“當變不變”;
企業形态沒有發生變化,卻自行改變了商标注冊人的名義的行為,即商标權主體“不當變而變”;
自行将注冊商标轉讓給他人并以他人名義進行使用的行為;
自行改變注冊商标的文字、圖形、顔色或其組合但仍然加注注冊商标标記的行為;
商标注冊有效期滿,原注冊人沒有申請續展仍然繼續使用并加注注冊商标标記的行為;
純視覺意義的注冊商标;
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使用其注冊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冊商标标記的行為;
擅自改變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名稱,或者實際使用的商品名稱模糊、概念含混;
将他人注冊商标作為商品名稱的一部分使用的行為;
在強制注冊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冊商标的行為。
總之,商标的生命周期就在于在商業中正确地使用商标,學習正确地使用商标才能使商标得以存活。不過切記,商标一定要注冊的喔!
《商标申請》《商标變更》《商标續展》《商标轉讓》商标局備案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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