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 南甯交警部門在全市範圍内開展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分心駕駛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其中,僅東葛路青秀萬達廣場前路段,一個多小時就查處騎車時手中持物違法行為14起。
2日,南甯交警部門在東葛路、朝陽路、民族大道等重要路口路段開展集中整治行動。當天上午10時50分,南甯交警支隊二大隊民警在東葛路青秀萬達廣場附近路段設卡檢查。
交警叫停違法車輛進行檢查。圖片均由南國早報見習記者 遊擁軍攝
記者在現場看到,一名年輕男子從東葛濱湖路口騎車過來,不時低頭刷手機,此時車來車往,令人不禁捏一把汗。民警見狀,立即将該男子攔停,并根據南甯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相關規定,對其罰款50元。
交警整治電動車違法駕駛現場。
民警又先後将多名外賣小哥攔下來,他們均存在騎車時手中持物的違法行為。
其中,一名外賣小哥還因駕駛未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共被罰款100元。“一邊騎車一邊搶接單,太危險。”民警當場給外賣小哥上了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課。外賣小哥紛紛表示,今後一定多加注意。
交警對外賣小哥騎行時手持物行為進行查處。
短短一個多小時,民警在該卡點查處騎車時手中持物違法行為14起,不戴頭盔96起,以警告和罰款相結合的處罰方式,對騎手進行了教育。
記者采訪發現,不少騎手存在誤區,認為隻要騎車時不打電話,就不會有危險。對此,民警稱,根據相關規定,市民駕駛電動自行車時,雙手不能離開車把,如騎車時手中持物,将被視為分心駕駛行為,被處以20元至50元不等的處罰。
警方提醒,分心駕駛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如需要接聽電話或查看信息,可以把車停放在安全區域,再使用通訊工具,這是對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負責。
3月2日,南甯交警部門共查處電動車駕駛人駕車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違法66起;電動車駕駛人駕車時手持物品違法29起;電動車駕駛員駕車時妨礙安全駕駛違法行為208起;此外,南甯交警部門共查處非機動車其他違法行為3886起。
南國早報記者盧荻 見習記者 遊擁軍
來源: 南國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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