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知道,我們國家的幹部級别十分龐大,從上之下總共分為了十一級的幹部。它們一一對應公務員隊伍中的各個職務級别,而軍隊作為國家的另一個大的體系,其軍官體系與行政幹部體系也是基本一緻的。
今天就帶大家了解一下距離我們生活最近的東西。說到派出所,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這是縣區公安局的派出機構,一般設立在鄉鎮和街道辦一級,主要負責維持地方的治安。
派出所的頭号領導——所長,其實是第十一級的幹部,也就是股級幹部,現在通常稱之為“科員級”。這也是公務員法裡明文規定的最低幹部級别,至于更低的辦事員級,不在其中。
而部隊中的連長雖然可以在部隊中管理百來号人,但是其級别其實也隻是對應地方行政中的“股科級”幹部。通常情況來說,“連長”和派出所“所長”的級别是一樣的,不分大小。
但是,考慮到大多數部隊中的連級幹部基本都是要進行轉業到地方任職的,而轉業待遇又按照慣例是要降半級的,再加上大多數還是轉成事業編。以此來看,連長很大程度上是不如派出所長的。當然二者為這個國家和社會的付出都是值得肯定和敬佩的,這個是無法比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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