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黃島警方經過近50天持續偵查,刑偵、網警、派出所多警種聯手形成打擊合力,民警從最初一個嫌疑手機号入手,鎖定電信詐騙窩點,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涉案金額達2.2億元。
一個可疑電話号碼
“不許動!我們是警察!”民警猛然沖進房間。
在青島市李滄區一家賓館内,正在擺弄着幾部手機和十幾張銀行卡的史某東(男,47歲,黑龍江人)驚駭變色,癱坐在了地上。
8月27日下午,随着史某東的落網,涉案主要成員也全部被抓獲。
“最初的線索隻有一個手機号!但最終我們打掉了一個團夥!”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劉翔談及這起案件的來源,回憶曲折的偵查過程,十分感慨。
2021年7月1日,青島市公安局反詐中心推送了一條線索,一個132開頭的手機号涉嫌與“跑分”平台有關聯,要求黃島公安分局開展工作。接到任務後,劉翔組織警力進行初查研判,手機号持有人史某東進入民警視線。辦案民警圍繞史某東進行調查,發現其名下一張銀行卡較為可疑。在青島市公安局統一指揮調度下,黃島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了專案組,從刑偵、網警及泊裡派出所調精幹力量,全面展開偵查。
辦案人員通過偵查發現,史某東除與陳某靈資金來往頻繁外,與楊某宏、葉某博等人也有密切關聯,而楊某宏、陳某靈、葉某博等多名男青年疑似居住在星光島上。為防止打草驚蛇,并充分掌握相關證據,專案組決定在确保掌控主要嫌疑人員動向的同時,長期經營該案。
一個秘密街頭交易
星光島是一個半島,島上除了幾個居民小區外,還有多家星級酒店,與外界的通道隻有兩座橋。平時進出星光島的人員、車輛以外地來的遊客居多,嫌疑人選擇在星光島上落腳,具有很強的隐蔽性。“他們都是外地人,涉及到福建、貴州、山西等多個省份,不知道的人會認為他們是普通的遊客。”辦案人員說。
專案民警在秘密偵查中發現,陳某靈、葉某博等人外出時經常騎一輛白色電動自行車外出,但他們具體居住地點仍然難以确定。經偵查,民警将陳某靈等人的落腳點範圍縮小到了星光島三期牡丹園177号樓。
8月3日上午10時許,專案民警發現葉某博騎電動自行車外出。葉某博騎車到了融創公館A區東側的濱河西路,在路邊與一名體型較胖,穿黑色汗衫和短褲的男青年進行了簡短的會面。“當時我們怕驚動他們,駕車從他們旁邊劃過,在車内拍照取證。”偵查民警說。
葉某博和黑衣男會面期間,黑衣男交給葉某博一包東西,葉某博迅速返回了星光島。經偵查,這名黑衣男是販賣銀行卡的賈某雲。
收網抓捕一波三折
經過一個多月的偵查,專案組摸清了陳某靈、楊某宏、葉某博等主要涉案人員的活動情況。8月5日,專案組判斷陳某靈等人應該都會從晉江、蘭州、石家莊等地返回星光島,部署抓捕工作。
“就在我們準備動手抓捕的時候,結果出現問題了,嫌疑人可能不在牡丹園177号樓了。”偵查民警說。嫌疑人員經常騎的白色電動自行車沒有停在牡丹園177号樓下,偵查民警一開始考慮可能是有人騎車出去了。讓偵查民警始料不及的是,整整一天時間,嫌疑人都沒有出入177号樓。難道嫌疑人已經發現被調查逃走了?偵查民警還是從白色電動自行車入手追查,結果發現葉某博騎電動車進入了隔壁的玫瑰園小區,之後再未出現。
民警立即對玫瑰園小區展開排查,在217号樓大廳内發現了白色電動自行車,他們判斷,嫌疑人并沒有被驚動,隻是窩點轉移了。民警進一步偵查發現,601室嫌疑很大。專案組分析,如果強行入室抓捕,隐患極大,必須智取。
8月17日下午,楊某宏、葉某博、許某文三名嫌疑人一同下樓,他們有說有笑,準備去超市購物。守候的偵查民警立即實施抓捕,将楊某宏等三人擒獲。
随後,民警将正在室内作案的陳某靈等4人查獲。民警沖進房間的時候發現,室内有多台電腦,擺滿了手機、銀行卡以及大量用于電詐活動的設備。經過清點,當場繳獲涉案手機33部,各類銀行卡146張,電腦6台,查扣涉案資金40餘萬元。
8月18日,民警順線将卡販賈某雲抓獲。
8月27日,史某東落網。民警當場在其居住的賓館房内查獲涉案銀行卡十餘張及多部手機。
目前,楊某宏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瘋狂“跑分”涉案2.2億
經查,這個幫助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洗錢”團夥以楊某宏為首,他們組織嚴密,分工明确,正準備把事兒進一步做大的時候,被青島警方一舉摧毀。
楊某宏,28歲,山西人,在組織“洗錢”犯罪活動前,他還從事買賣銀行卡犯罪活動。
據楊某宏供述,2020年12月,他通過蝙蝠、QQ等社交網站,與福建人陳某靈和貴州人羅某洋取得聯系,後來将收購來的40餘套銀行卡、手機卡、U盾和卡主的身份證照片賣給陳某靈和羅某洋,獲利6萬餘元。
陳某靈和羅某洋是同學。據陳某靈供述,2020年11月,他在“蝙蝠”軟件裡聊天時,發現有收“四件套”的信息,感覺幹這個利潤很高,就和羅某洋開始一塊收卡賣卡。
2021年3月,楊某宏、陳某靈和羅某洋都想要賺更多的錢,他們不再滿足于買賣銀行卡,分别從山西和貴州來到青島,合夥出資租房子、買設備,并且招攬工作人員,為境外賭博網站代收代付轉移資金,從而賺取傭金,即電詐行業内所稱的“跑分”。
團夥分工明确,楊某宏負責收購銀行卡;陳某靈負責聯系境外賭博網站招攬業務;羅某洋負責日常管理;葉某博負責記賬;其他招攬來的許某傑等人為操作員,負責“跑分”。
楊某宏等人與卡販史某東、賈某雲建立了長期合作關系,這個“洗錢”團夥從3月份開始,全天進行操作轉賬,每天涉案流水少則幾十萬元,多則數百萬元,總涉案資金達2.2億元。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轉自:青島公安
來源: 山東省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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