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熊英英
11月19日,記者從央行官網獲悉,央行、銀保監會印發關于金融服務支持收費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鼓勵商業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主動與ETC發行服務機構對接,推進尚未支持移動支付的人工收費車道建設,力争2019年底前所有人工收費車道均支持移動支付産品。
指導意見提到,商業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為ETC記賬卡用戶提供便捷的扣款賬戶綁定及扣款服務。不得無故拒絕用戶綁定已有賬戶,不得強行要求用戶新開賬戶綁定,不得在用戶辦理ETC業務時強制搭售其他服務或産品。無合理理由不得拒絕用戶解除綁定賬戶,不得故意引導已安裝ETC用戶變更扣款賬戶,避免不必要的重複安裝和社會資源浪費。
同時,不得新增發行或為其他機構代理發行ETC 儲值卡,不得為新增發行ETC儲值卡提供充值服務。商業銀行原則上應停止新增發行ETC聯名卡,用戶确有需求的,發行時需默認關閉小額免密免簽,并向用戶充分提示風險。
此外,支持商業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取得信息主體授權和履行告知義務的前提下,将自通行交費交易日起超過30日仍拖欠未付款的用戶信息提交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信息保存期限按《征信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據交通運輸部官網11月18日通報數據,5月15日以來,全國累計新增ETC用戶8412.02萬,完成新增發行任務11017.88萬的76.35%。截至11月13日,全國ETC客戶累計達到16479.7萬,完成發行總目标19085.56萬的86.35%。剩餘發行任務2605.86萬,日均54.2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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