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通遼市紮魯特旗第一中學對學生物品進行搜查,并将沒收的食物進行集中焚毀。現場圖片顯示,學生自帶的飲料、餅幹、面包等食物,被校方收繳後堆放在一起,并被澆上汽油焚燒。該校校長表示,學校禁止學生攜帶“三無”食品,此次燒的都是臨期的與過期食品。
乍一聽煞有介事,細一想總覺得哪裡不對,更令不少包括我在内的全球進口臨期食品愛好者愣了半晌。要知道上海等城市當前的臨期全球食品專賣商場,非周末的工作日,也是顧客盈門。無他,口碑炸裂,得到本土爺叔、阿姨們的青睐。原因是,臨期食品安全沒多大問題。哪天到期,打碼打得清清楚楚,消費者沒上當。何況臨期不是過期,即便過期的東西,一般老百姓家裡又有哪次扔得那麼爽氣?再不濟啤酒可以燒菜,牛奶可以泡腳。該校校長即便沒去這種店面體驗過,但是背後道理不會不明白。
不少網友的困惑在于,哪個家長會給自己孩子購買過期食品?而且還是家長集體大批量地采購過期零食?還有,教師檢查學生書包是否妥當?就算是過期食品,學校是否有權力處置私人物品?上綱上線起來,已經屬于具備一定法律專業性的問題,這裡暫且不表。
還有一個問題值得商榷,那便是學校身為書香聖地,為何一定要采用澆汽油焚毀這種最為激烈的方式來對待不被校方允許帶入校園的東西?這次可以焚毀零食,下次是不是可以焚毀學生的手機或者非學科書籍?為人師表者,很顯然有更為合理的處理方式,來給彼此一個體面,而不隻是傳達出粗暴,給學生以惶恐。
還有人質疑,不讓學生自帶食品,莫非是校方認為侵犯了學校小賣部的利益?衆所周知,教育部聯合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四部門早已發文明确中小學不得在校内設置小賣部。《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業已标明“不得在校内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因新聞當中并未對校内是否有小賣部做出提示,所以外人對此尚不得而知,還需校方的回應。
新聞當中也并未揭示該校是否隻是燒毀臨期或者過期食品,而對正常保質期内的食品放行。從常理來判斷,應當是該校禁止學生攜帶所有零食進校,為此不惜越俎代庖幹了質檢與工商的活,從中選了一些過期或者臨期的食品,用一把火來造勢,以儆效尤。但零食可以被燒毀,中小學生長身體、餓得快的生理需求卻無法被燒掉,并且因為未成年的緣故,這一需求相比成年人可能更為剛性和迫切。這就需要學校管理層、教師、家長和學生自己主動适應這一規矩。特别是對于校方,尤其是那種寄宿制學校來說,如何做好在校學生課間營養的補充,是一件要緊事。課間沒了小賣部,學生書包裡沒了零食,但可以有校方統一配發的一盒牛奶、一塊蛋糕。
其實,學校做這事,如果可以撇清照顧校内小賣部生意等嫌疑,那麼基本可以認同的确是從關心學生的身體健康出發,禁止零食入校。但選擇焚毀這一手段,顯然極為不妥和欠考量,這件事發生後,外界對該校處理一般問題的手段與方法,乃至教學方式與水準,恐怕都要倒抽一口冷氣。改進工作方法,還有禁止零食後學生營養健康長效機制的建立,可能需要校長多操心,而不是一燒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