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本文前,請您先點擊上面的“關注”,可以免費訂閱我們的最新内容,感謝支持
10月起,國内多地又有一大批與電動車有關的新法規和政策即将落地實施,事關所有電動車從業者!小編在此提醒廣大電動車經銷商和電動車用戶,一定要仔細查詢本地管理規則,千萬不要在新規施行後因小失大!
福建甯德:
《甯德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正式施行!
10月1日起,《甯德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對電動自行車的生産、銷售、登記、通行、停放、充換電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進行了嚴格規定。根據該條例:所有在用電動自行車均要實名登記上牌,騎行電動自行車需年滿16周歲,且後座隻允許搭載一名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
解析:最受消費者關注的就是以下幾點:電動車上路必須懸挂車牌;駕駛人以及乘坐人員需規範佩戴安全頭盔;後座隻允許搭載一名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不得駕駛電動車。
最受經銷商關注的是以下幾點:電動自行車銷售者未建立進貨台賬和銷售台賬、未公示或者披露相關信息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從事拼裝、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經營性活動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廣東廣州:
10月起電單車無牌上路将被罰
按照廣州市有關規定,符合登記上牌條件的在用電動自行車,應辦理登記上牌,10月1日後将對未登記上牌仍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依法予以處罰。
解析:據了解,目前全市設置警郵上牌網點165個,帶牌銷售門店2158個,上牌十分方便。因此,廣州市準備新購車的用戶,以及還未上牌的電動車車主,要注意了!上路之前一定要做好登記備案和上牌工作!
廣東佛山:
10月起,黃牌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
對于超标電動自行車,憑有效材料可登記發放過渡期牌照。核發黃色過渡期号牌的電動自行車,号牌可使用至2022年9月30日,過渡期結束号牌自動作廢,超标電動自行車也将不具備上路資格。
解析:根據佛山市的規定,黃牌電動自行車(即既不符合新國标也不符合舊國标的“超标車”)在10月1日後将自動報廢,若未按規定在過渡期滿後仍上路通行的,相關部門将嚴格依法處罰。
據了解,目前佛山市建議“黃牌車”車主向具有回收拆解資質的企業交售電動自行車,資料由回收拆解企業送到所屬車管所,車管所審核資料,辦理注銷登記。如果您是佛山的“黃牌車”用戶,請盡快與相關部門和回收企業聯系回收和置換事宜!
廣東清遠:
10月16日起,臨牌電動車将不得上路!
自10月16日起,挂臨牌的電動車将不再符合上路行駛條件,退出市場。違規上路行駛的,将按規進行查處。
解析:
根據清遠市發布的公告顯示,清遠針對非标電動車設置了為期3年的過渡期,時間為2019年10月16日至2022年10月15日。今年十一假期,是清遠非标車清退的最後階段,為此發放了1000萬元電動自行車換購消費券,希望各位清遠的車主在最後一周盡快完成非标車置換!
河南平頂山:
10月起,未上牌的電動車禁止上路
10月起,河南平頂山對于沒有上牌的車輛将禁止上路,值得一提的是,10月1日後銷售商家新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實施帶牌銷售。
解析:河南平頂山的帶牌銷售對廣大車主來說可謂極其便利,購車、登記、上牌一步到位。
對于消費者來說,從源頭規避了選到不合格車輛的可能性,對于管理者來說,更方便市場規避違規産品,管理可溯源;對于經銷商來說,在合法框架下公平競争,驅逐劣币,也有利于行業的健康發展。
河南開封:
10月起,電動車必須挂牌并戴頭盔上路
根據開封市發布的《關于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标識化管理的補充通告》,電動車将于2022年10月起,必須要懸挂标識牌上路,未懸挂車輛,會依法查處。
解析:據了解,開封市的管理依然出于勸導為主、處罰為輔的寬松範圍内,例如僅對車輛号牌做強制規定,對于其他行為,例如“騎乘電動車戴頭盔”、“騎電動車帶人”等,會先予以勸導。
全國:
新版道路交通标志,10月1日起實施!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線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即将于今年10月1日實施。本标準結合新形勢對2009年版道路交通标志強制性國家标準進行了适時修訂。
解析:新版交通标志針對近年來出現的新設施、交通管理新需求,增加了““電動自行車車道标志”“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标志”等18項新的交通标志,更方便城市電動自行車用戶的日常安全出行。
在未來的日子裡,也希望所有從業者、經銷商、消費者都可以自覺遵守地方規章制度,在合法合規的框架内享受更安全、更便捷、更舒适的電動車出行體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