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公忌日适合做什麼事?正月十三是一年當中最大、最狠、最毒、最不吉祥的“禁忌日”,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楊公忌日适合做什麼事?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楊公忌日适合做什麼事
正月十三是一年當中最大、最狠、最毒、最不吉祥的“禁忌日”。
在傳統習俗的“正月十三”這一天,人們不走親戚,也不外出,也沒有婚喪嫁娶,更不能動土、搬遷……凡婚姻嫁娶的喜事,都不用農曆十三這一天,因為一大堆的禁忌讓人們隻得乖乖呆在家裡“躲着”。
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時候尤為講究,這一天甚至是南部山區的“全民法定歇工日”,很少有人上山下地幹活,總擔心遇到不測;也很少有人出遠門辦事,老害怕遇到不測。
“楊公忌日”又稱為“楊公十三忌”,相傳其說始于宋堪輿術士楊救貧,因稱該日為楊公忌。
楊筠松(834-906),名益,字筠松,号救貧,窦州人。中國四大堪輿明師之一。唐僖宗(874-888)朝,掌靈台地理,官至金紫光祿大夫。乾符六年(874年)王仙芝趙義,黃巢應之。
廣明庚子(880年)黃巢入長安(另傳是安史之亂出宮後到江西贛州授徒曾文辿開基祖先廖瑀),楊救貧竊得《禁中玉函秘術》,即郭璞《葬書》,回到贛州,在今楊仙嶺授徒傳術。因楊筠松一生用堪輿之術為無數貧人造葬作福,深得民心,人們尊稱他為楊救貧。
楊公一生傳奇頗多,一生用所學堪輿之術以救善良、善德之人之貧苦,期間有歹人、惡人要挾楊公點地,楊公不從;期間有政客、歹惡之人得不到他點的吉地,期間加害楊公,楊公一生有十三次被害,因楊公救人無數,福德深厚,每次有驚無險,所以楊公有十三忌。(忌者,死亡之忌也。君不見人家上輩死了,就在門上帖上“忌中”二字的白條。)
楊公一生有十三忌就是惡人求不到吉地,變設法害死他,但吉人天相,善德必昌,每次都隻有驚險,卻沒有給人害死,楊公的三千弟子變把那十三次受害的日子定為楊公忌日。他的弟子在這十三天内便不為人造葬作福,在家為師做忌。
《四庫全書•欽定協紀辯方書》卷三十六《辯僞》中,還有一則《楊公忌》詞條:世俗多畏楊公忌,通書亦多載之。謂其日不宜出行,舉事犯之不利,皆因未悉其原委,故為所惑耳。今按其說乃是室火豬日,其術元旦起角宿依次二十八宿,次序順數值室宿之日,即楊公忌。不論月之大小,二十八日一周,每月遞退二日。
故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以至七月初一、二十九而終于十二月十九。凡十三日,夫以宿值日亦如用甲子紀日未必始于大撓,而其來已久,每日一宿,自然順序,不用安排。以論趨避,猶可說也。然亦未聞室宿值日有所避忌。今并非值日之宿而強以角宿起元旦,每年另起不能輪轉,固不通矣。
民間傳說版本一
宋太宗趙二舍,中了遼國計策,前赴北國會談,楊家将在楊繼業率領下,七郎八虎闖幽州,前往保駕北征。
行兵到兩狼山前,楊繼業認為此次行兵犯了地名之忌,自己姓“楊”,“羊”遇兩“狼”,必将難以取勝,告誡子弟官兵都要小心。結果,在戰争中,遇到了埋伏,兵敗金沙灘,楊家将受到嚴重損傷:大郎替了宋王死;二郎短壽一命亡;三郎馬踏肉泥漿;四郎流落在番邦,五郎怕死當和尚;七郎亂箭一命亡;李陵碑前碰死了楊老将;隻剩一個楊六郎。
楊家将兵敗失了散,這一天是正月十三日,人們為了紀念保國忠良,就把正月十三定為“楊公忌”,即楊家将的忌日。後有人因緬懷楊公之死,定為每一月都有一天是楊公忌日(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初七、五月端五、六初三、七月初一、七廿九、八月廿七、九廿五、十月廿三、十一月廿一、十二月十九),即俗稱的“楊公十三忌”。民間傳說每逢此天凡事不可做,皆為不吉。
版本二
很久以前,有一位姓楊的老翁,人們稱他楊公。這位楊公有十三個兒子,十三個兒子如狼似虎,且又家資萬貫,可謂要人有人要财有财。楊公也就自然的有點飄忽。一日,高興之極,在那裡和人說起了滋話,道:“我這些兒子就是一個月沒一個,還能有一個和我過年的哩。”
神仙無處不在,但凡人說話不要太狂了。楊公的狂話恰被一個路過此地的神仙聽去,此神上天報告了玉帝,玉帝大怒,随下令每月收他一個兒子。從正月十三開始,楊公的兒子每月都要走一個。每個月裡往前趕兩天,正月裡是十三,二月裡是十一,三月裡是初九,依次往下推。
這年正好閏七月,所以,七月裡收了楊公兩個兒子。日子是七月初一和二十九,那麼這一年也就是十三個月了。楊公的十三個兒子自然是一個也沒剩下,到了年底,自然也就沒有一個和楊公過年的了。後來人們把楊公兒子歸天的日子稱為楊公忌。
版本三
傳說,因為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她終身不能出嫁,就産生報複心理,堅決跟月老作對,于是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廿七,不宜結婚。
據說,如果在“三娘煞”之日結婚,當日新娘會紅氣沖天,于是新娘結婚的時候就要用紅蓋頭同時撐紅傘。
三娘煞口訣: 上旬初三與初七,中旬十三與十八,下旬廿二與廿七,作事求謀定不昌,迎親嫁娶無男女,孤兒寡婦不成雙,架屋庭前無人住,架屋未成先架喪,行船定必遭沉溺,上官赴任不還鄉。
民間歌謠《楊公百事忌》
神仙留下十三日,舉動須防多損失。
一切起造與興工,不遭火盜定遭兇。
婚姻嫁娶亦非宜,不得到頭終不吉。
人生出世遇此日,勞勞碌碌得還失。
安葬若還逢此日,後代兒孫必乞食。
上官赴任用此日,破賊多愁主革職。
得知廣普傳與人,子孫昌盛皆陰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