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輛奔馳轎車的定速巡航系統異常險些導緻一場事故發生。
2018年3月14日晚8點左右,焦作的薛先生駕駛豫H5L×××奔馳C200L轎車,沿連霍高速自東向西赴成都。
當晚其獨自一人駕車從連霍高速洛陽段上高速,随後開啟了車輛定速巡航模式,時速為120公裡。
過了三門峽東站後,薛試圖切換到人工駕駛模式,卻發現刹車和擋位等系統無法正常運行。車輛時速始終保持120公裡,無法減速和制動。
薛在行駛過程中多次電話咨詢奔馳售後,依據其提供的多種解決方案進行操作,未果。
在考慮了“剮蹭護欄”、“碰撞大貨車防撞欄”等緊急減速措施的高風險性後,其決定不冒險,繼續行駛,并尋求幫助。
随後他撥打了110報警求助。靈寶市公安局110接警後,迅速将警情通報給了三門峽路警聯合中心。
但前方即将抵達收費站,有大量汽車,高速通過會造成事故。因此在即将抵達收費站之前,河南、陝西兩省交警緊急溝通,為薛開辟了3條ETC通道供其臨時通過。
薛以120公裡時速安全通過收費站。
最終,在車輛異常後将近1個小時,奔馳售後通過後台操作,使這輛在高速公路上失控距離長達一百公裡的奔馳轎車恢複正常控制,安全停靠在連霍高速923KM處路段,并從華陰站口被安全拖離高速。
部分業内人士認為,車輛的刹車系統和定速巡航是分開的,定速巡航鎖定的隻是油門,一般不會出現定速巡航失靈帶動刹車失靈的情況,除非整輛汽車的電路系統都出現問題,不然不會這樣。然而上面這起事故恰好都是定速巡航失效的同時刹車也跟着失效,這說明由于電路系統故障導緻定速巡航和刹車系統同時失效的可能性還是存在的。
針對上述事件,奔馳給予了以下回應,稱公司不具備在後台對車輛進行幹預的技術。針對此次事件,奔馳已經成立了專家技術小組對所描述情況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