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法治網
□ 法治時評
□ 馬樹娟
近期,中央第一生态環保督察組在黑龍江省督察時發現,哈爾濱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存在明顯短闆,兩條黑臭水體于2020年年底實現銷号不久即返黑返臭,大量污水排入松花江。
根據通報,兩條水體出現反彈的原因主要在于控源截污嚴重不到位,污水治理設施建設嚴重滞後,河道清淤敷衍應對等。就在此次督察前,當地為了減少上遊河道底泥對下遊水質的影響,還臨時在一條水體上遊設置圍堰,結果反而導緻上遊水質急劇惡化。
其實,從媒體報道情況看,當地對環保工作很難說不重視,畢竟,當地多年前就出台了相關規劃、制定了整治技術方案、批準建立污水處理廠。但再好的規劃、再完美的技術方案,隻有落到實實在在的行動上,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如果出台後隻是将其束之高閣,或者當作應付督察的擺設,在落實中打折扣、搞突擊,那麼就不可能解決好環保問題。
良好生态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産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些年來,我國大力推動生态文明建設,不斷健全法治夯實各方主體責任,但個别地方仍沒有從思想上高度認識環保工作的重要性,對待環保仍是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據中央環保督察組此前通報的一些案例,有的地方盡管屢被投訴,卻仍漠視敷衍、照舊排污;有的屢被督察,卻仍試圖用虛假整改蒙混過關,導緻當地生态環境問題遲遲得不到根治,百姓反映強烈。
環保工作是一個動态持續的過程,需要久久為功,即便通過短期治理實現了銷号,也并不意味着治理工作就此大功告成。環保工作做不得表面文章,一旦走過場,就會讓問題要麼久拖不決,要麼卷土重來,既影響百姓的生活,也損害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對于這種隻做表面文章的整改,務必要加大追責力度。隻有對環保工作真正重視起來,才能讓百姓切實享受到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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