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信網】
(來源:信網 記者 孫倩 攝)
(來源:信網 記者 孫倩 攝)
信網4月28日訊(記者 孫倩)近日,家住市南區金夢花園的業主王先生跟信網(0532-80889431)反映,4号樓外牆老化嚴重,并有牆皮和石頭掉落。金門路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表示,發現安全隐患後,街道立即組織銀川西路社區開展應急處置,通過多渠道向業主宣傳做好人身防護,對存在安全隐患區域拉設警戒線、張貼安全提示。下一步,他們将繼續做好相關溝通、指導工作,推動金夢花園小區業主啟動公共專項維修金或者籌集公共專項維修金進行維修。
王先生告訴信網,金夢花園小區位于市南區隆德路17号,建成于2005年。自己是該小區4号樓的一名業主。“我們樓存在牆體多處掉落牆皮與水泥塊現象。”他說,因石頭和牆皮會不定時掉落,導緻有居民差點被砸中,“我了解到其他跟我們樓齡相近的均沒有發生此類事件。”
信網來到金夢花園小區4号樓2單元旁,看到了一些散落的碎石塊,門口旁已被拉上了幾道警戒線,業主主要出行出入口處有搭架防護。信網目測了一下,該樓部分外立面已出現缺損,水泥等脫落,裸露出内部灰色的牆體。
針對以上問題,信網聯系到了金門路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他表示,發現安全隐患後,金門路街道立即組織銀川西路社區開展應急處置,最大限度保障居民日常生活和出行安全。通過多渠道向業主宣傳做好人身防護,對存在安全隐患區域拉設警戒線、張貼安全提示。對業主主要出行出入口進行搭架防護,并要求物業公司對安全隐患修複問題進行評估公示,先行處置。
同時,街道啟動“街呼區應”機制,聯合區城市建設局、區應急管理局到現場進行核查,并對前期咨詢區、青島市建管局質監站等部門及法律顧問相關情況進行整合。“金夢花園小區建成年代為2005年,該樓體外牆脫落問題已經超過了保修期,如果沒有特殊約定,小區業主無權要求開發商承擔保修義務。”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條規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于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于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根據金夢花園業主懷疑房屋建築質量有問題和拟實施房屋質量鑒定意向等情況,金門路街道銀川西路社區積極幫助提供青島市房管部門公布的具有鑒定資質的鑒定單位名錄,并幫助聯系青島海大建設工程檢測鑒定中心和業主代表對接。下一步,金門路街道将繼續做好相關溝通、指導工作,推動金夢花園小區業主啟動公共專項維修金或者籌集公共專項維修金進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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