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嚴峻,為做好我省運輸保障工作,省疫情防控指揮專班決定于8月7日啟用《海南省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和《海南省應急客運車輛通行證》。據此,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部署各地交警,在對涉疫地區實施交通管制時、對持有通行證的車輛、在司乘人員體溫檢測正常且48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通信行程卡(兩碼一證)符合要求的,予以保障通行。通行證的樣式、申領、發放和管理等具體内容附後。
通行證的樣式
《海南省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尺寸為A4紙大小,正面背景色為綠色。《海南省應急客運車輛通行證》尺寸為A4紙大小,正面背景色為紅色。通行證的正面内容有:證件編号、有效期至、車牌号碼、駕駛人員姓名、始發地、身份證号、目的地、聯系電話、申請辦證單位、随車人員姓名、聯系人、身份證号、聯系電話、發證單位信息核實電話、發證單位(蓋公章)等。
通行證的申領
進出涉疫地區的重點物資(醫療和防控物資、生活必需品、政府儲備物資、郵政快遞等民生物資,農業、能源、原材料、重點工業品等重要生産物資)運輸車輛,可申請《海南省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接送援瓊醫護人員、疫情防控、應急處置等人員進出涉疫地區的車輛,可申請《海南省應急客運車輛通行證》。對于運輸起訖地兩端都不在涉疫地區,不需要申領、辦理和使用通行證。對于運輸起訖地有一端在涉疫地區,但承運的不是重點物資,接送人員非援瓊醫護人員、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人員的,不得申領、辦理和使用通行證。
通行證的發放和管理
《海南省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和《海南省應急客運車輛通行證》由省疫情防控指揮部交通專班統一監制,由省交通運輸廳、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衛健委、省工信廳、省農業農村廳,以及各市縣交通運輸、發改、公安、商務、衛健、工信、農業農村等部門核發。發證單位可在交通主幹道設立通行證發放點,方便運輸車輛司機領取。下步,我省将開發《海南省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信息管理系統,可實現手機網上申領,相關事宜另行通知。發證單位應按照“一車一證一線路”對貨車和客車分别發證,并分别登記造冊,确保證件發放可追溯倒查,實行證件使用過程閉環管理。
通行證的使用
實行交通管制的涉疫地區對于持有加蓋發證單位公章的《海南省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和《海南省應急客運車輛通行證》車輛,在司乘人員體溫檢測正常且48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通信行程卡(“兩碼一證”)符合要求的,應予以保障通行。持有《海南省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運送重點物資運輸車輛原則上不進入中高風險區從事運輸作業,隻到中轉站卸貨,再由涉疫地區派車接駁轉運。對确有需要進出的貨運車輛,應嚴格司乘人員個人防護基礎上,實行全程封閉管理、點對點運輸,運輸完成後對車輛進行消殺,并嚴格落實司機核酸檢測一天一檢。
通行證事宜可聯系廳運輸處聶勁庭;18689589721。
如持有“兩證”的車輛在運輸途中仍受阻可聯系廳公路處莫定成,1890760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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