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确權過程中,農民朋友們往往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最經常見的就是要求一戶一宅,而且“一戶多宅”在農村并不少見,違反宅基地使用原則的,宅基地使用原則是要求“一戶一宅”。可是你真的知道什麼叫一戶一宅嗎?多大面積才算一宅呢?多少人算一戶?
戶是什麼意思?
1、“戶”一般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戶口且享受集體資産分配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注意是兩個條件:一是戶口要在本村,二是要能夠享受集體資産分配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缺一不可。
2、到底多少人為一戶,基本上是以公安機關印發的戶口簿為準。單身漢一個人也是一戶,上有父母,下有子女的六口之家也是一戶,上不封頂!一般來說:1-3人為小戶; 4-5人為中戶, 6人以上(含6人)為大戶。
“宅”是什麼意思?
一宅,按農村确權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為準。
10平方也算一宅,150平方也算一宅,具體按人口多少分檔次計算。
一至三個人戶口的75平方米,三至五個人戶囗的120平方米,五人以上戶口的120至150平方米。這些數據僅供參考,地區不同可能有所差别。
哪些情況是被認為是非法一戶多宅的情況呢?
一、 新建未拆舊的一戶多宅。這種情況下舊的宅基地應該被收回。
二、不符合分戶标準的一戶多宅。
三、騙取審批手續建造的一戶多宅,肯定是違法的。
四、通過繼承取得的一戶多宅。這個需要重點說明一下,自己已經有宅基地的不符合繼承宅基地的條件,但是可以繼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所以這種情況下,在房屋倒塌或者毀損後宅基地可以被收回。
五、其他手段的産生的違法建設。
除此以外,隻有一種情況,可以合法擁有“一戶多宅”!
即一戶村民雖有兩處或兩處以上宅基地,但面積總和未超過規定宅基地面積标準的,可以認定為一宅,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合法的擁有“一戶多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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