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古人來說,晚上也不一定都要待在家裡,出門逛吃逛吃的生活方式,在千百年前就出現了。夜市,萌芽于殷周年間,在漢朝初具雛形。即便是夜禁制嚴苛的唐朝,夜市也曾經昙花一現,有過片刻的輝煌。而到了宋朝,夜禁制幾近消亡,夜市更是迎來了自己的高光時刻。北宋的開封夜市,就被譽為我國夜市的“鼻祖”。經曆了元朝的短暫低迷,夜市在明清重現繁盛,隻是随之而來的各種問題也暴露無遺,可謂毀譽參半。
最早記載夜市的文獻是東漢哲學家、思想家桓譚的《新論·離事第十一》,“扶風漆縣之幽亭,部言本太王所處,其民有會日,以相與夜市,如不為期,則有重災咎。”可見,殷周年間,夜市的萌芽已經出現。東漢經學家許慎的《說文解字》是我國古代流傳至今最有價值的古文字學著作,其中就有關于幽亭夜市的記載。許慎用“俗”字形容幽亭夜市,說明夜市是傳統的風俗習慣,由來已久。
到了漢朝,按照行業劃分,有直市、獄市、肉市、軍市、官市、關市等;按照經營時間劃分,有早市、大市、夕市和夜市。《周禮》記載:“大市日側而市,百族為主;朝市朝時而市,商賈為主;夕市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為主。”東漢初期的夜市,因為習俗和貿易需求而産生,不過規模很小,隻能算是夜市的雛形。東漢第一個有記載的宵夜攤,在貿易繁榮的甘肅。《後漢書·孔奮傳》有此記載,東漢初年,天下很亂,百姓很窮,隻有姑臧這個西部邊境地區比較富裕,和羌胡做生意,一天之中有早市、大市、夕市和夜市,百姓積攢财富很快。根據《史記·滑稽列傳》記載,漢朝夜晚是有酒店營業的。
雖有夜禁制 唐朝夜市也曾繁盛
從唐朝中期開始,商業滲入坊間,頒政坊有馄饨店,長興坊有畢羅店,勝興坊有推小車賣蒸餅的,輔興坊有賣胡麻餅的,水昌坊有茶肆……後來,坊間的店鋪又沖破了時間的限制,務本坊西門率先出現了“鬼市”,被認為是夜市的發端。“鬼市”是夜禁制的産物,百姓在淩晨三四點避開守衛,到達秘密的指定地點,交易一些白天不能買賣的東西。《辇下歲時記·鬼市辇》《番禺雜記·鬼市》均有此記載。
唐朝的夜市,叫做夜肆。消費場所多為酒樓,消費者多為官僚、士大夫、仕子和行商。相傳揚州夜市起源于隋炀帝,唐朝開元、天寶年間的商業都會夜市最為繁盛。中唐王建的《夜看揚州市》是這樣描寫的:“夜市千燈照碧雲,高樓紅袖客紛紛。”杜荀鶴的《送人遊吳》描寫了蘇州的夜市:“君到姑蘇見,人家盡枕河。古宮閑地少,水港小橋多。夜市賣菱藕,春船載绮羅。遙知未眠月,鄉思在漁歌。”晚唐杜牧的《泊秦淮》描寫了金陵秦淮河的夜晚:“煙籠寒水月籠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
隻是夜市和夜禁制水火不容。唐文宗開成五年,朝廷頒下敕令:“京夜市,宜令禁斷。”不過,唐朝夜市并未就此銷聲匿迹,長安崇仁坊依舊是“一街輻辏,遂傾兩市,晝夜喧呼,燈火不絕,京中諸坊,莫與之比”。晚唐劉恂的《嶺表錄異》就記載了廣州夜市的熱鬧景象。街邊酒莊飯鋪一字排開,家家門前燈籠高挂,好酒佳釀香味撲鼻。韓愈被貶到嶺南時,曾經對别人交代後事,後來卻用“自宜味南烹”來形容廣州夜市的美食。
北宋開封夜市用燈箱攬客
随着夜禁制在宋朝的逐漸消亡,古人才有了真正意義上的夜生活,而宋朝是夜市最流行的朝代。宋朝乾德三年,宋太祖趙匡胤“诏開封府,令京城夜市至三鼓以來,不得禁止”。宋徽宗年間,蔡京下令,從冬至日到上元日,東華門以北都不禁夜。北宋中期以後,夜市不再受到時間的限制,朝廷還設置街燈橋燈,方便百姓夜晚出行。
北宋都城開封是世界上史無前例的不夜城,而開封夜市則是我國夜市的“鼻祖”,有“店鋪不可細數”之說。燈火通明,人聲鼎沸,瓦舍勾欄,酒樓茶坊,笙歌不停,通宵達旦……北宋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描繪了開封街市的一角,在一個十字街口,左上方是香藥鋪“劉家上色沉檀楝香”;右上方是說書攤、羊肉鋪、小吃攤、鮮花攤、酒店“孫羊正店”;左下方是“解庫”(類似于當鋪);右下方是旅店“久住王員外家”“香飲子”(飲料)攤。酒店“孫羊正店”大門兩邊的屋檐下各懸挂了兩盞紅紗栀子燈,地面立有三塊燈箱招牌,都說明了夜晚要營業。
北宋年間,開封最著名的夜市是馬行街夜市和州橋夜市。南宋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記載,州橋夜市小吃應有盡有,價廉物美。根據時令節氣,煎炒、熬炖、蒸煮、涼拌,各具特色。馬行街夜市比州橋夜市還要繁榮百倍。《東京夢華錄》記載:“夜市直至三更盡,才五更又複開張。如耍鬧去處,通曉不絕。冬月雖大風雪陰雨,亦有夜市。”宋朝蔡絛的《鐵圍山叢談》中的一個細節,也印證了馬行街夜市的火爆。徹夜燃燒的燭油,熏得整條街巷連一隻蚊子都看不見。東華門外小吃店魏氏鲊鋪賣的東華鲊,還曾經作為禦宴上的大菜。詩人梅堯臣也寫下了“客從都下來,遠遺東華鲊”的詩句。
宋朝的夜市文化豐富多彩
除了開封,北宋年間的杭州,即南宋都城臨安的夜市同樣繁華。小吃攤随處可見,冬天三更以後,夜市上還有賣茶的。陸遊的《夜歸磚街巷書》描寫杭州夜市“近坊燈火如晝明,十裡東風吹市聲”。南宋文學家周密也在史料筆記《武林舊事》中記載了杭州夜市的景象。根據南宋吳自牧的《夢粱錄》記載,臨安夜市已經實現了全年無休,商品應有盡有。
此外,宋朝是有夜市文化的,古人并非僅僅喜好吃喝。吹拉彈奏、說學逗唱、歌舞小戲、賣藝雜耍、說書賣文、填詞作畫、品酒鬥茶……娛樂方式多種多樣,雅俗共賞。民間高人層出不窮,以賣酸文為生的李濟,文章生動,銷路很廣。在銷售者和表演者之間自由轉換角色的“點茶婆婆”,技藝純熟,邊唱邊賣。《夢粱錄》記載,算卦攤也非常受歡迎,賣卦的高人為了招徕顧客,給卦攤起的名号都噱頭十足。北宋汴京還有藝術品市場,有時候甚至淩晨三點出市,也有顧客光臨。在特定的節日,宋朝夜市還會有特别項目。
如此豐富的夜生活讓皇上都心生羨慕,這是秦漢以來絕無僅有的奇特現象。宋人施德超的《北窗灸輠錄》記載,一日深夜,宋仁宗在宮中聞絲竹聲笑之聲,問道:“此何處作樂?”宮人回答:“此民間酒樓作樂處。”宮裡人也經常便裝逛街。想象中古代女子都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躲在深閨無人識。其實不然,宋朝女性不僅白天可以出門,還可以逛夜市。
明清夜市重現繁華 卻也問題頗多
夜市在元朝經曆了短暫的低迷以後,在明清熱鬧重現。明朝朱元璋登基以後,發現一些元朝舊臣、落魄貴族生活無着落,白天變賣東西不方便,就命令設立“黑市”便于交易。“黑市”日落開張,也不點燈,買賣雙方在暗中交易,都難免有欺詐行為。不過,晚明嘉靖年間,田汝成的《西湖遊覽志餘》卻記載臨安夜市秩序良好。明朝翟宋吉也賦詩一首,描寫臨安夜市的盛況:“銷金小傘揭高标,江藉青梅滿擔挑。”清朝宣鼎的《夜雨秋燈錄·古泗州城》記載:“泗州城人物往來貿易若夜市”“夜市三條人似蟻”。
清朝江南地區夜市盛行,上海吳淞附近的“鬼市”頗負盛名。清朝中晚期以後,很多地方自發形成了“鬼市”,商品包羅萬象。成都夜市不僅有假貨,還出現了産品質量問題。衣服、鞋帽攤位經常發生欺哄,甚至每個攤位都有幾幅所謂的《清明上河圖》《仕女圖》等。海栗的《年終夜市》記載:“有的鞋子隻穿了幾天便開了口子,有的帽子褪色泛紅,有的襪子‘空前絕後’”。夜市上小偷、流氓也多,所以到晚清,警察開始對夜市進行專門管理。
來源:南陽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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