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您聽說過檢察院嗎?
很多人都知道“有困難找警察”“打官司上法院”,可能公檢法三家中,檢察院的曝光率是最低的,以至于很多人不知道檢察院是幹嘛的,尤其是民行檢察。您知道嗎?
您知道檢察院也管民事案件嗎?
一般人知道檢察院、檢察官的,也是知道他們有批捕權、公訴權和刑事案件有關的職能,但你知道,檢察院其實也管民事案件嗎?
先來看看法條。《民事訴訟法》第208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什麼意思呢?簡單地說,就是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可以到檢察院提出申請,讓檢察院再審查一下,提出檢察建議或抗訴。
也許你會認為,法官的經驗豐富,民事檢察官那麼點案件量又如何對法官辦案“指手畫腳”,簡直是在民事審判工作的雞蛋裡挑骨頭!又有人問,民事檢察官如何“碾壓”法官?
梅列檢察民行檢察官有話說:
“我們的這種監督,可以讓老百姓
在民事糾紛當中更多地體會到
法院判決的公平正義!”
事實确實如此,請看案例:
2015年3月9日,李某将彭某及其妻子葉女士起訴至梅列法院,要求彭某償還其借款本金8萬餘元及利息,要求彭某妻子葉女士承擔共同清償責任。法院一審完全支持了李某訴求,判決彭某償還借款本金8萬餘元及利息,葉女士對上述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這個案件看上去并無不當,然而梅列檢察院卻對此提出了抗訴,最終幫助葉女士免除了這筆債務的連帶清償責任。這是怎麼回事?
葉女士不服判決,向梅列檢察院申請監督。該院受理後經過細緻的調查核實,發現彭某與葉女士長期分居,沒有共同生活。彭某借這筆款用于自己的生産經營,事前沒有與葉女士商量,更未取得其同意,因此葉女士認為這筆債務不應是夫妻共同債務。同時,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也有過錯,違反法定程序未依法向葉女士送達開庭傳票、起訴書副本等法律文書,導緻葉女士未能參加訴訟。
據此,梅列檢察院依法向三明市檢察院提請抗訴并獲得采納,三明市檢察院審查後依法向三明中院提出抗訴,該案啟動再審後經過一審、二審。日前,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免除了葉女士的共同還款責任。
民行檢察官點評
葉某借款未經葉女士同意,且雙方長期分居兩地,沒有共同生活,經濟及生活上各自負擔,缺乏正常夫妻之間應有的相互扶持與依靠,沒有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的實質條件。因此,本案中葉某向陳某的借款不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檢察官劃重點哦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财産分割問題的若幹意見>》第十七條: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财産清償。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财産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檢察官是怎麼抗訴的?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對于不正确的判決,應當提出抗訴,也可以由當事人向檢察院申請抗訴。那麼,檢察院抗訴流程是怎樣的呢?
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必須依法定的程序進行。一般來說,人民檢察院抗訴要經過以下幾個階段:
(一)立案審查
作為一種事後監督,人民檢察院主要通過以下幾種途徑發現人民法院裁判的錯誤:
第一,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的申訴;
第二,國家權力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轉辦;
第三,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
第四,人民檢察院自行發現。
上述四種途徑也就是人民檢察院民事抗訴案件的主要來源。對于以上來源的民事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受理,并由有抗訴權或者有提請抗訴權的人民檢察院立案,進行是否提出抗訴的審查。
(二)決定提出抗訴
經過審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作出抗訴、不抗訴、向人民法院或者有關單位提出檢察建議的決定。其中,對于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經審查符合抗訴條件的,應當由檢察長批準或者由檢察委員會決定,作出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的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經審查認為符合抗訴條件的,應當提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抗訴。
有權直接作出抗訴決定的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于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隻能提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抗訴。根據《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應當制作《提請抗訴報告書》,并将審判卷宗、檢察卷宗報上級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報告書》應當載明:案件來源、當事人基本情況、基本案情、訴訟過程、當事人申訴理由、提請抗訴理由及法律依據。對下級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的案件,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在3個月内審查終結,并依法作出抗訴或者不抗訴的決定。需要延長審查期間的,由檢察長批準。
作出抗訴決定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向其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例如,對于某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決、裁定,人民檢察院發現具有法定抗訴事由的,應當由省人民檢察或者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其中,省人民檢察院應當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而不能向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也不能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最高人民檢察院應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訴,而不能向高級人民法院或者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人民檢察院發現本院抗訴不當的,應當由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撤回抗訴;上級人民檢察院發現下級人民檢察院抗訴不當的,有權撤銷下級人民檢察院的抗訴決定。人民檢察院決定撤回抗訴,應當制作《撤回抗訴決定書》,送達同級人民法院,通知當事人,并報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下級人民檢察接到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撤銷抗訴決定書》,應當制作《撤回抗訴決定書》,送達同級人民法院,通知當事人,并報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
(三)制作抗訴書
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決定提出抗訴的,應當制作抗訴書。抗訴書是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提出抗訴的法律文書,也是引起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再審的法律依據。抗訴書應當載明:抗訴的檢察院,抗訴案件的原審人民法院及案号,案件的來源和審查過程,人民法院審理情況,檢察院的審查結論、抗訴的法律依據和抗訴要求,緻送人民法院的名稱等事項。抗訴書由檢察長簽發,加蓋人民檢察院印章。抗訴書副本應當送達當事人,并報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
(四)派員出席法庭
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審時,應當通知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法庭。受理抗訴的人民法院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提出抗訴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指令再審人民法院的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再審法庭。人民檢察院接到人民法院派員出席再審法庭的通知或者上級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再審法庭的指令後,應當按照通知或者指令的時間、地點出席再審法庭支持抗訴,實現對再審活動的法律監督。檢察人員出席抗訴案件再審法庭的任務,一是宣讀抗訴書;二是發表出庭意見;三是發現庭審活動違法的,向再審法院提出建議。
人民法院就抗訴案件作出再審判決、裁定以後,提出抗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對再審判決、裁定進行審查,并填寫《抗訴再審判決(裁定)登記表》。
檢察院的這個職能一直都存在,隻是曝光度确實沒有刑事檢察工作來得高,但是,他們的業務量也不小…當然,他們同樣要尊重法院的判決,尊重法官的自由裁量權,隻是一小部分案子确實存在适用法律或是認定事實上有問題,才會提起抗訴。
文案:彭清水
編輯:辛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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