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電顯示:
2020年3月25日,我在嶽陽樓區泰和商場5棟一門面購買了2台迅達品牌爐竈,但使用過程中,發現爐竈存在質量問題,現已維修了4次。後來,我打電話給迅達售後,售後人員上門查看說是假貨。我将該情況向商家反映,但商家态度很差,希望相關部門協調處理,更換産品或給予賠償。(毛女士)
記者跑腿:
當事人:1年時間維修4次
從12345公衆服務熱線接到投訴電話後,嶽陽晚報全媒體幫辦記者立即趕往位于雲夢路的嶽陽迅達廚電售後服務中心。在現場,當事人毛女士和李先生帶着2台“迅達”燃氣竈準備進行鑒定。
“本來就是沖着迅達這個牌子去的,但是燃氣竈買回來才使用1年時間就壞了4次,這明顯就是質量有問題。”
毛女士告訴幫辦記者,去年,她丈夫和李先生一起購買了2台“迅達”燃氣竈和2台萬家樂熱水器。當時談妥的價格是一套燃氣竈和熱水器共1500元,燃氣竈單價是500元一台。由于李先生購買的燃氣竈還未拆封使用,暫未出現問題,但她購買的這台燃氣竈在使用過程中接連出現問題。前3次維修都是通過銷售商家找到的維修人員,但在第4次出現質量問題時,她意識到不對勁,于是自己聯系迅達售後工作人員。
售後人員上門檢查後,初步确認該台燃氣竈不是迅達品牌的産品。事後,她多次與商家溝通,但均未達成一緻意見。此次,她和李先生帶着購買的燃氣竈,想進一步确認其購買的産品是否屬于迅達公司生産銷售。
迅達售後:初步認為該産品非迅達産品
為确定燃氣竈是否屬于迅達品牌産品,迅達集團湖南銷售有限公司嶽陽分公司售後經理郭先生現場拿出正品迅達燃氣竈與毛女士、李先生帶來的燃氣竈進行對比。
訊達售後人員用正品與投訴人拿來的燃氣竈進行對比
“這個産品一看就不是我們公司生産銷售的,與公司産品區别非常大,連高仿貨都算不上。”
郭先生介紹,從包裝外觀上來看,兩者區别很大,當事人購買的“迅達”燃氣竈的包裝盒上印刷的信息和logo都是該公司2015年改革前的老信息和商标,現在此類信息早已未生産使用;包裝上所貼标識也與該公司生産的迅達産品較為不同,且當事人購買的産品包裝上沒有迅達正品應有的二維碼。
從爐竈本身來看,迅達産品最大的特色在于爐頭,但當事人拿來的産品爐頭與迅達産品的爐頭完全不一樣,且該公司從未生産過此類爐頭。同時,該産品上沒有鋼印,而正品迅達燃氣竈生産過程中都會在爐身打上鋼印,這是最重要的防僞标識。“經系列檢查,可初步認定該産品非迅達産品。”
監管部門:将立案調查貨源
對産品進行初步鑒定後,幫辦記者跟随嶽陽樓區市場監管局站前監管所執法人員一同前往銷售商家了解情況。
“門面以前是租給别人在經營,這兩台爐竈就是在租戶手中購買的,我們是後來才把店面收回來自己經營。”該店負責人說,他于2020年7月1日收回鋪面自己經營并重新注冊營業執照,但此前鋪面由租戶經營,他妻子僅僅隻是在鋪面裡打工。毛女士和李先生的2台“迅達”燃氣竈是當時的鋪面經營者從開着小貨車的流動商販手中購買,當時并不知道真假,也隻購買了2台放在店内銷售,作為當時店内的工作人員,他的妻子僅看店。
執法人員現場對該店的營業執照、進貨憑證等相關資料進行檢查,并對該店負責人和當事人開展調解工作。經執法人員勸導,該店負責人同意對未使用的燃氣竈全額退款,另一台使用過的采取折舊退款。但雙方就燃氣竈價格問題又産生分歧,毛女士認為當時談妥的燃氣竈價格為500元/台,而該店負責人則認為每台售價僅380元左右。毛女士現場拿出當時的購貨憑證,幫辦記者看到收據單上,僅僅隻标注了1台燃氣竈和1台熱水器的總價為1500元,并沒有各項産品的單價。
監管所執法人員把商家退款交給投訴人
對于毛女士和李先生想退貨并退還500元貨款的要求,最終經執法人員調解,該店負責人同意退貨退款。
“依據品牌售後人員的檢查,初步判斷這2台燃氣竈非迅達公司産品,後續我們将立案調查貨源。”嶽陽樓區市場監管局站前監管所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該所針對泰和市場迅達品牌多次開展過清查整治行動,假冒僞劣産品相比以前已經大幅減少。後段,該所将繼續對市場内燃氣設備加強檢查,規範市場秩序。
來源:嶽陽晚報全媒體 記者 陳墾 實習生 劉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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