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及崗位補貼服務指南
— 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一、事項名稱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及崗位補貼服務指南
二、補助對象我市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登記失業人員中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内的人員、處于失業狀态的殘疾人、單親撫養未成年者、随軍後無工作的現役軍人配偶、享受定期定量撫恤和生活補助的優撫對象、烈屬、脫貧勞動力、農村低收入勞動力等。
三、補助條件1.在我市注冊正常經營企業;
2.新增崗位新招用持《就業創業證》的沈陽市就業困難人員;
3.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
四、補助标準對符合申領條件的企業,每新招收一名符合條件人員,财政部門給予用人企業實際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三項費用社會統籌部分資金總額50%的社會保險補貼,并按申請年度前一年我市最低工資标準的50%給予崗位補貼。符合條件的企業吸納相關人員可享受最長不超過三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及崗位補貼。
五、線上申報所需要件1.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企業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資金申請報告;
3.企業新增崗位新招用持《就業創業證》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資金申請表;
4.企業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資金明細表;
5.企業新增崗位新招用持《就業創業證》人員名冊;
6.企業與新招用持有《就業創業證》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第二頁與尾頁的複印件;
7.企業個人賬戶記實報表;
8.企業工資支付憑證(工資表),職工領取工資簽字表;
9.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六、辦理流程申報→審核→複核→撥付資金
七、申報時間及工作時限工作時限:每年3月底前向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報上一年度社保補貼及崗位補貼材料;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初審合格的,經同級财政部門審核并按标準撥付補貼資金後,于每年5月底前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申報材料複審後,于每年8月底前送交市财政部門。
八、受理部門區、縣(市)人社局
九、聯系方式沈陽市人力資源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024-31401170
和平區人才和就業服務中心:024-31912282
沈河區社會事務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024-22898851
鐵西區人社局:024-25711219
大東區社會事務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024-88219520
皇姑區人社局:024-86459397
渾南新區人社局:024-23690883
于洪區社會事務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024-25321519
沈北新區社會事務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024-89715700
蘇家屯區人社局:024-89814045
新民市人力資源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024-27515536
遼中區人力資源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024-87892184
康平縣社會事務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024-87332035
法庫縣社會事務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024-87103707
十、政策依據《關于落實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創業工作相關事宜的通知》(沈人社發〔2015〕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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