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份,随着合肥市七普人口數據的發布,合肥市官宣進入特大城市的行列。
但是沒過多久,這個結果就迎來了反轉。
在去年底,國家統計局發布的《經濟社會發展統計圖表: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超大、特大城市人口基本情況》中,全國共有14個特大城市,合肥市并未上榜。
到了今年,國家統計局更是公布了全國各縣人口的分布情況,其中合肥市的城區人口為377.76萬人,位于Ⅰ型大城市的行列。跟合肥自己官宣的數據,少了140多萬人。
這樣的結果就很有意思了。因為國家統計局的合肥人口數據,也是合肥市自己統計的。為何關于城區人口的界定,差别會如此之大呢?
說清楚這個問題,先來說說我國的城市規模的評級,共分為五檔七類,從超大城市一直到小城市,參考的标準隻有一個,這就是城區人口。
雖然标準隻有,但是城區人口如何界定,這卻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
就拿合肥市來說,總人口肯定是固定的,但是哪些屬于城區人口,哪些需要剔除,合肥統計局和國家統計局就存在分歧,所以統計出來的結果就會有100多萬的差額。
其實除了統計部門公布數據,我國的住建部門也會公布各城市的城區人口數據。
10月份,2021年全國城建統計年鑒正式發布。合肥市的城區人口為310.53萬人,城區暫住人口為331.24萬人。
這又是什麼意思呢?統計局現在統計的是常住人口,就是不考慮戶籍因素,凡是在當地居住滿半年的人口,都算城區人口。
而住建部門的統計口徑不一樣。城區人口指的是城區的戶籍人口,而城區暫住人口則是指城區無戶籍的常住人口。
那麼按照住建部門的數據,2021年,合肥市的城區總人口應該是310.53萬 331.24萬=641.77萬。
合肥市的城區人口,就存在3個比較權威的版本:1、合肥市統計局,2021年5月官宣城區人口511.82萬人;
2、國家統計局,2022年公布的合肥城區人口為377.76萬人;
3、住建部,2022年公布的合肥城區人口為641.77萬。
這裡面還有一個問題需要注意,人口數據是動态的,并非一成不變,所以明确截止日期很關鍵。
其中數據1和數據2是根據七普人口數據,截至日期是2020年11月1日。而數據3的截止日期是2021年12月。
兩個統計口徑相差了1年2個月的時間。
雖然如此,短短一年的時間,人口就可以發生200萬左右規模的變化,這個可能性還是很小的。
所以還是統計口徑存在很大的差别,才導緻合肥的城區人口數據出現如此大的偏差。
按照這三個版本,迷糊的問題來了,合肥到底算是Ⅰ型大城市,還是特大城市呢?
合肥統計局和國家統計局用的都是一個數據,這裡面其實問題比較簡單,就是兩部門對于哪些算城區,哪些不算城區存在差别。
其實統計局,統計數據是按照社區(村)代碼來的,111代表中心城區、112代碼城區結合部,隻有111和112的社區才計入城區人口的範圍。
那麼這個代碼,肯定還是各地上報上去的。
這個問題就比較簡單了。假如合肥中心城區内的某一個社區,合肥報上去的代碼是122(鎮中心區)。合肥知道這裡是城區,計入了城區人口的範圍。但是國家統計局是嚴格按照代碼來的,核算的時候,會把這部分人口剔除。
所有才會存在市級數據和國家數據不一緻的情況。
那麼歸根結底,還是合肥自己的問題,搞錯了很多社區的代碼。
城建部門的數據,肯定沒有人口普查數據更權威。但是城建部門對于城市的理解,肯定要比統計部門強很多。
我國城市的城區界定曆來是一個難題,比如有些城市有很多遠城區。這些遠城區距離中心城區很遠,又不是連片發展,到底算不算城區人口,這個在各個部門間都存在争議。
那麼合肥到底算哪個規模的城市呢?綜合三大部門的數據分析,個人認為合肥實際上的城區人口肯定超過500萬,進入特大城市的行列。統計代碼每年都在調整,合肥隻需把很多社區改過來,就可以跟國家數據對得上。
其實這不是合肥一個城市的問題,全國很多城市都存在類似情況,需要統一界定城區的意義,這樣統計出來的數據才更有參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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