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未繳納社保工傷怎麼賠償?來源:中國路橋新聞網阮先生:黃某是某金屬制品廠員工,在廠内負責包裝工作,企業未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某日,黃某在搬運硝酸時不慎燒傷,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後經鑒定,黃某受傷情形為工傷,勞動功能障礙程度為十級受傷後,黃某沒有繼續上班請問:企業未給員工繳社保,黃某的工傷賠償誰承擔?,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單位未繳納社保工傷怎麼賠償?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單位未繳納社保工傷怎麼賠償
來源:中國路橋新聞網
阮先生:黃某是某金屬制品廠員工,在廠内負責包裝工作,企業未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某日,黃某在搬運硝酸時不慎燒傷,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後經鑒定,黃某受傷情形為工傷,勞動功能障礙程度為十級。受傷後,黃某沒有繼續上班。請問:企業未給員工繳社保,黃某的工傷賠償誰承擔?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為了眼前的經濟利益,或者出于疏忽等原因不參加社會保險,造成勞動者社保權利受到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用人單位未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發生工傷後,應向勞動者支付賠償。如用人單位自覺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發生工傷事故後,勞動者的權益有保障,用人單位也可避免不必要的損失。企業依法履行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的義務,實際上也起到降低企業自身用工風險的作用,不能因為一時的經濟利益,而忽視經營風險防控。
因未繳納工傷保險,雙方無法就賠償事宜達成共識,引發糾紛,勞動者可以提起勞動争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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