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
夫妻感情不好,有了矛盾,面臨整天吵架,如果一方有了外遇出軌行為,那麼可能更加想離婚了。但是呢,離婚又是個麻煩事情,如果女方拖着不離婚,有什麼好的策略呢?要麼夫妻協商一緻走民政局協議離婚,要麼單方面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強制離婚,
協議離婚當然很簡單,夫妻雙方去民政局當場就搞定了。如果走法院訴訟離婚,那麼程序就比較複雜了。
如果确定夫妻感情破裂到不可挽回的程度了,那麼就下定決心走離婚這條路。具體怎麼做,可以先聽聽專業離婚律師鐘濤的建議,然後在做決定。
1、如果選擇走協商離婚這條路,那麼應該有一個截止日期,不能無休止的協商下去。
2、一旦超過協商日期,對方依然反反複複,那麼該早日啟動法院訴訟離婚程序,通過法院來促進協商調解,離婚日進入倒計時。
一、夫妻協議離婚是首選,但是一定要有一個截止期限,不能無休止的協商下去,拖延時間。
夫妻既然走到這一步的,那麼對付離婚其實各自心理都有一個預期。都知道要走到離婚這一步的,對于夫妻感情雙方心理都有數,不過呢,離婚不是一個簡單的事情,離婚涉及到家庭的解體,孩子要分開,父母和街坊鄰居,甚至單位同事都知道要離婚了,既傷面子,也費金錢和精力,總之很麻煩,而大部分的人都隻是想安穩過日子,能湊合就湊合,如果夫妻雙方協商離婚,就面臨着一方提出離婚條件,另一方考慮,然後增加條件,雙方再來回拉鋸,考慮的時間久,有的人得到反反複複,甚至通過提出不可能達成的條件,讓想離婚的一方知難而退,故意刁難,有的夫妻協商了2年都沒有離婚的,甚至還有更長的,這裡邊當然是想離婚的一方态度也不是很堅決,另一方也是能拖一天就是一天,可能這樣耗着又能湊合幾年,也許就把想離婚的人拖着不想離婚了。所以鐘濤律師建議,夫妻可以協商離婚,不過最好要有個逾期,就是協商時間最長多久,例如認真協商幾個月,半年,甚至一年,但是一定要設定一個最後期限,如果到最後期限,夫妻依然不能達成一緻,那麼就要考慮對方是不是有誠意想離婚,可能就是想拖着不讓你離婚而已,你就要準備下一步了。
二、一旦超過協商日期,對方依然反反複複,那麼該早日啟動法院訴訟離婚程序,通過法院來促進協商調解,離婚日進入倒計時。
很多人覺得為了不傷和氣,協商離婚最好,訴訟離婚就算了,太麻煩了。但是你想過沒有,就是因為你協商離婚一直不成功,才必須走法院訴訟離婚的道路,一方不同意離婚,那麼訴訟離婚就是唯一的選擇了。
雖然訴訟離婚程序也很麻煩,但是,一旦選擇進入法院解決離婚問題,那麼離婚日就指日可待,進入倒計時了。法院訴訟離婚雖然也會經曆一次起訴,二次起訴,甚至三次起訴,但是總歸是有個期限的,時間一般也在3個月到2年之間就解決了。而且在此期間,通過法院的審理和調解,夫妻雙方也完全有可能在法院協商一緻,達成調解。通過向法院起訴離婚,其實就是要表明一種态度,夫妻離婚已經不是嘴上說說鬧着玩了,而是要通過法定機關來正式解決,私事變成了公事,而且對方也有可能會咨詢律師,法官也會進行解釋,對于離婚的條件要求是不是過高,是不是符合法律規定,不能信口開河要高價,這樣反而有助于夫妻達成切實可行的離婚條件。
鐘濤律師提醒,夫妻離婚首先是協議離婚,這樣和平分手矛盾最小,但是如果夫妻已經協商幾個月,依然沒有結果,另一方反反複複提高離婚條件,那麼想離婚的一方應該考慮盡快進入法院訴訟程序,通過訴訟的手段,把對方拉進離婚的軌道上來,讓對想拖延不面對也不行,必須正面面對離婚問題,确保問題解決。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确實是自願并對子女和财産問題已有适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緻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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