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鵑産地檢疫?新華社哈爾濱1月15日電 題:網售野生杜鵑不絕,禁令何以禁而不止?,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杜鵑産地檢疫?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杜鵑産地檢疫
新華社哈爾濱1月15日電 題:網售野生杜鵑不絕,禁令何以禁而不止?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楊思琪 王凱
野生興安杜鵑近來因“枯木逢春”走紅網絡,又因“破壞野生植物”而令人憂慮。野生興安杜鵑究竟為何物?為何會走紅網絡?如何加強保護?記者展開了調查。
“禁花”網上走俏
一到春天,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的野生杜鵑漫山遍野,成為一道美麗風景,因此又被稱為“滿山紅”。近日,野生興安杜鵑因“枯木逢春”、“死而複生”的名頭,走俏淘寶平台。
記者查詢《黑龍江省野生藥材資源保護條例》發現,野生興安杜鵑是黑龍江省重點保護野生藥材物種。據大興安嶺地區行署資源局介紹,它也是大興安嶺地區重點保護的野生植物和藥材品種,在保護生态環境和森林植被多樣性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去年4月28日,阿裡巴巴就曾下達通知,要求淘寶商家全面停售野生興安杜鵑等相關野生植物産品。大興安嶺行署資源局在去年春季也已開展“保護森林資源十三五”制止非法采集野生興安杜鵑問題專項行動,并于去年12月10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野生興安杜鵑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
但時隔數月,這些“禁花”又登上了各家網店頁面,售賣野生興安杜鵑信息的出現緻使大興安嶺地區非法采集野生興安杜鵑的現象再次複發。
9日,淘寶發布《禁售野生興安杜鵑的保護公告》,表示即日起調整幹支杜鵑的發布管控标準,商戶需持有由屬地林業管理部門提供的相關資質或杜鵑人工栽培的情況說明才能發布相關商品,“将對興安野生杜鵑相關商品加強巡查排查力度。”
偷采為何禁而不止?
《黑龍江省野生藥材資源保護條例》規定,興安杜鵑的采摘期為7月至9月,并禁止用割折枝條的方法采集,從事野生藥材資源的采集需要采藥證。
“這就意味着在未取得行政許可的情況下,在規定采集期之外、使用嚴重破壞野生藥材資源的工具和方法,采集、售賣興安杜鵑是非法的。”黑龍江太學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思遠說。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資源局局長劉志表示,從林業保護角度來說,針對興安杜鵑的保護規定約束力比較弱,“有時候在檢查站查到了,隻能交給藥監部門,”這讓他們“感到被動”。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食藥監局局長莫學停回應稱,興安杜鵑在大興安嶺地區的蘊藏量巨大,藥材采摘主要是采葉,一般不會對資源造成嚴重破壞。目前最突出的問題在于采集方式不對,折枝可能影響其再生,若長期如此,可能會使資源衰敗。“當地居民沒有收割利用興安杜鵑的習慣。”他說。
大興安嶺地區一些林場工作人員表示,冬季興安杜鵑會進入冬眠,當達到一定溫度和濕度,這些幹枝重新綻放屬于正常現象,并不像宣傳的那麼誇張。網絡電商平台以“花式”噱頭為營銷賣點,利用消費者的獵奇心理,緻使對興安杜鵑的需求激增,讓偷采屢屢發生。
15日,記者在一家網絡購物平台搜索發現,仍有一些自營店在出售興安杜鵑。“蘇兮旗艦店”的店主稱,這些花是“純野生”的,均由大興安嶺地區砍伐而來。另一家叫“播靜美旗艦店”的店鋪雖隐去“興安”“野生”等字眼,用“水培”來代替,但當記者詢問時,客服回複說:這些杜鵑都“産自大興安嶺”。
“違法成本較低,也讓興安杜鵑的采集、銷售現象容易出現反複。”莫學停說,按照規定,目前對違反者僅是進行沒收,以及最多2000元的罰款。
專家呼籲保護與規範并重
面對野生植物因“網紅”而遭“災”,我們如何做好“護花使者”?
東北林業大學林學院植物學專家穆立薔表示,目前我國僅有野生植物保護條例,尚未出台針對野生植物的保護法。她建議,應盡快推進我國野生植物保護的立法工作,為野生植物的保護提供更加堅實的法律保障。
其次,當地政府應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采集、收購、運輸、銷售野生興安杜鵑違法行為,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所在地市場、物流、快遞公司的監管,從源頭上杜絕此類現象發生。
據大興安嶺地區行署資源局介紹,相關部門已采取抽查、檢查、督導等方式,對11個縣區林業局、32個林場管護區及所有菌包廠、木材加工廠開展檢查,查扣非法運輸野生興安杜鵑車輛4台,暫扣違法運輸野生興安杜鵑250箱,相關線索和暫扣物品已轉交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立案查處。
王思遠指出,電商平台要履行管理職責和社會責任。“不能因眼前利益而誇大宣傳,甚至鑽法律的空子”,網絡電商平台應對售賣野生杜鵑行為加強監管和約束,對違規銷售者加大處罰力度,予以下架、封号等處理,阻斷網上銷售渠道。
此外,東北林業大學教授付玉傑建議,對于野生植物,不僅看“顔值”,更要看“氣質”。一方面要加大對野生植物的宣傳教育,同時進行有序組織、科學開采、合理利用,充分挖掘其藥用價值,做到保護與開發并重,這會對林區轉型和脫貧緻富起到積極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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