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交代一下,本人寫過一些關于普洱茶的文章,但非普洱茶從業者,隻是一個愛好普洱茶的文字工作者。
寫這篇文字,乃因近日看到一篇說茶化石是普洱茶行業黔驢技窮的文章,出于對普洱茶和茶化石的喜歡,我想談談我的看法。
該文對目前整個普洱茶行業目前産品創新的現狀,提出了批評。但觀其全文,卻未見客觀調查或專業分析,感覺有失偏頗。
該文開篇提出“創新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觀點,我覺得就過于消極。愛迪生經過7000多次試驗發明電燈,屠呦呦曆經380多次失敗終于成功創制新型抗瘧藥青蒿素和雙氫青蒿素等偉大“創新”,就是主觀追求啊。作者後面說到的“改頭換面就可以登堂入室”現象,倒确實存在,但絕非全部。
将什麼兩層、三層鐵餅和茶化石混為一談,并以此對整個普洱茶行業的創新蓋棺定論,這顯然有失公允。我相信整個普洱茶行業裡肯定有投機取巧的,但我更相信一定有真的将普洱茶當作事業和人生理想,兢兢業業,甚至傾盡畢生精力研發、推動産品創新和發展的普洱茶人,對于他們的工作,排出惡意的投機取巧和欺騙,無論創新的程度和結果如何,我們都應該鼓勵和支持。
而對茶化石,感覺作者的認知似乎非常有限。據我所知,茶化石的研發創意确實來自老茶頭,但不是簡單的切分老茶頭,選用的茶頭也不是普通熟茶渥堆發酵生成的茶頭,而是特定原料特定工藝制成的,經過三次渥堆發酵、三十六道工藝,生産周期長達一年,制成品比一般老茶頭更緊結,發酵更充分,無論外觀、口感、純淨度和後期轉化,和普通老茶頭都已有本質區别。但作者對茶化石貌似有較深的偏見,基本上否定了茶化石有深入的研發,認為其“隻是外形上的創新”,不該“自立門戶”,并扣上“忘恩負義”的帽子。
衆所周知,各家茶廠自己命名的普洱茶産品沒有上萬也有上千,難不成隻要命名的産品和普洱茶原有的品類有關聯,沒有達到作者的“創新”之标準,都是“忘恩負義”,不該“自立門戶”?那樣的話,還有幾個廠家有資格推出新産品啊?而我認為,像普洱茶市場上知名的“小青柑普洱茶”、“薄餅普洱茶”,都是在之前的産品基礎上改進創新而來,都是非常值得肯定和贊賞的,也得到了消費者和市場的認可。這些廠家,都是推動普洱茶前進的功臣!
作者提到,茶化石的宣傳,對老茶頭的研發者不尊重。我們都知道2005年,李文華老前輩發現渥堆過程中衍生的疙瘩茶的獨特價值,進而研發出老茶頭并面市的故事。如今,茶化石廠家,又在老茶頭的基礎上研發面市,屬于産品正常推陳出新的過程。當初老茶頭成為行業本類産品通用語,成為“集體智慧”,有其曆史背景和原因,如今茶化石廠家隻是更懂得保護和宣傳自己的産品而已。
看到這篇文章後,我特意又去找茶化石的介紹文字仔細看了一遍,确定茶化石沒有否認自己源自老茶頭,也沒有要和老茶頭“做切割”,而是強調自己在茶葉源、安全衛生、外形及工藝等方面進行了優化,是“青出于藍而勝于藍”。我認為,這也算客觀,并無不妥,更無欺騙。哪為啥作者貌似總要片面解讀茶化石呢?
作者在後面又說,這麼叫,這麼做,都是“無可厚非”和“未嘗不可”的,關鍵在于沒有成為“集體智慧”。何謂“集體智慧”,就是茶化石應該屬于整個普洱茶行業。其實,作者有此看法,還是不認為茶化石有足夠的創新,有另立品牌的資格,但卻缺乏足夠的調查、論據。
我建議作者在沒有進行全面的調查了解,能拿出足夠的證據之前,還是先“口下留情”,以免無辜打壓普洱茶企業的積極性,更免于傷了那些真正為普洱茶的發展而兢兢業業的人。
最後,我想說的是,茶好不好,喝過的人會知道;創新夠不夠,市場會檢驗。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我們都應該耐心點,時間會給出答案的。(本文來源:西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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