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一家經營羽毛等制品的企業,在警方打擊地下錢莊外彙交易的過程中露出騙稅“馬腳”,被查明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2.23億元,虛開用于抵扣進項稅金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價稅合計10.51億元,涉嫌騙取出口退稅3500萬元。
制圖 李一園
4月25日,一則新聞在安徽省淮南市引發廣泛關注,當地某法院當天開庭審理一起巨額騙稅案件——安徽S羽毛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騙稅案。公訴機關指出,該公司涉嫌在無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通過低值高報、虛開發票等方式,5年間騙取出口退稅金額3500萬元,對國家經濟秩序和稅收安全造成嚴重危害。
01 打擊外彙黑市 發現騙稅線索2017年12月18日,原安徽省淮南市國稅局稽查局收到淮南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發來的一封函件。函件稱,淮南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在偵辦一起涉嫌非法經營外彙案件的過程中,發現安徽S羽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公司)通過地下錢莊購買外彙,存在騙取出口退稅的重大嫌疑。
面對這一線索,原安徽省淮南市國稅局稽查局立即與淮南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取得聯系,雙方當天便抽調精幹人員組成聯合檢查組,于次日立案,對S公司立案檢查。
查詢企業征管資料後檢查組發現,S公司于2000年5月成立,主要經營羽毛(絨)及其制品、各類家紡制品、寝具、床上用品以及服裝産品收購、加工、生産和銷售等業務。2009年10月,該公司開始經營外銷業務,所産羽絨制品、紡織制品和服裝大量出口。2010年,該公司開始申報出口退稅。退稅資料顯示,其2013年~2017年每年的外銷收入都在千萬元以上,2016年甚至達到近億元。
根據檢查方案,檢查組一方面搜集S公司的報關單、出口退稅資料、發票、涉外合同等信息,逐一進行分析比對;另一方面對該公司的主要經營人、會計等人員展開詢問。通過這些舉措,檢查組掌握了S公司虛增外銷收入、騙取出口退稅的部分信息。
不久,S公司主要負責人潘某國、潘某武被警方控制。
02 輾轉深入調查 取得騙稅證據根據警方詢問口供和前期調查掌握的線索,檢查組确定,S公司涉嫌虛開發票、騙取出口退稅,至少涉及全國七八個省、數十個地市的30餘家船務公司,涉案人員主要通過電子信箱與外商交易。
查處虛開騙稅案件,通常需要從涉案企業的票據流、貨物流、資金流、合同、報關資料等方面取得足夠證據。而此案涉及地域廣、單位多、人員雜、時間跨度長,且具有交易頻次高、真假摻雜的特點,對于檢查組來說,搜集資料、固定證據、确定涉案金額成為巨大挑戰。
警方控制多名涉案嫌疑人後,檢查組發現他們的手機微信、電子郵件、電腦中的涉案資料已經被全部删除。
在努力恢複被删除信息的同時,檢查組兵分幾路,輾轉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江蘇、廣西等地,多方收集涉案企業的賬證、報關、申報和出口退稅等信息。此時正值國稅地稅機構合并的關鍵時期,辦案人員毫不分心,經常一大早就投入到案件調查分析工作中,半夜才休息。
功夫不負有心人。最終,檢查組取得了上萬份單證資料、近百個銀行賬戶和數萬條資金流水信息、幾十份調查筆錄,還采集到了某離岸港口貨場的車輛進出記錄,以确定S公司出口貨物的真實性。
接下來,檢查組将這些證據資料逐一分類整理,仔細進行比對分析,結合證據證明力大小确定證據采信順序,根據稅法規定确定該虛開騙稅案件的涉稅金額和違法違規情況。
03 揭開案件真相 虛開騙稅額驚人經過充分的調查取證,檢查組最終查實S公司涉嫌虛開發票,騙取出口退稅,虛開騙稅數額巨大。
經查,S公司的外銷收入大部分是虛假的。該公司利用可以自開農産品增值稅普通發票的資格,虛開了大量從農戶手中購買農産品的發票作為進項,然後通過制作虛假的外銷合同、報關單、箱單等出口退稅申報資料,大肆擡高出口貨物的價格及金額,虛增外銷收入,騙取出口退稅。比如該公司出口的實際貨物為鵝毛,卻以鵝絨進行申報。鵝毛的市場價格是每噸1萬元左右,鵝絨則要每噸45萬元左右。其虛增外銷收入部分,形成大量賬面外銷收入,無法收回核銷。為解決這個問題,S公司聯系地下錢莊,将人民币款項彙往地下錢莊指定賬号,地下錢莊再通過其控制的香港賬戶,将外彙(美元)彙給S公司,以此掩蓋S公司的騙稅行為。
檢查組查明,S公司外商客戶的實際聯系人為六安某羽毛羽絨銷售有限公司。其業務員與外商談好貨物品名、價格、數量、運輸費用、結算方式,簽訂外銷合同(真合同)後,将合同通過郵箱傳給六安某羽毛羽絨銷售有限公司負責人呂某。之後,呂某制作假合同(修改真合同中的貨物品名、擡高貨物單價、金額等)和假報關單,把假報關單發給S公司,用于S公司申報退稅,同時将此報關單送給報關公司,用于代理出口。2012年11月~2017年11月,S公司以此方式騙取出口退稅3500萬元,同時利用虛假單證到稅務機關申報免抵退稅,對申報退稅的相關單證未作備案留存,涉及稅款2900萬元。
在S公司的進項稅額中,農産品收購占80%以上。2012年1月~2017年11月,該公司共開具用于抵扣進項稅金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金額為13.18億元,抵扣進項稅金1.71億元。其中,S公司虛開用于抵扣進項稅金的增值稅普通發票43595份,金額9.3億元,稅額1.21億元。另外,自2017年1月1日至案發,該公司取得虛開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112份,金額1100萬元,稅額200萬元,價稅合計1300萬元。
該公司還在沒有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以收取開票費的形式,經由公司董事長潘某國、總經理潘某武等人,向福建、江西、浙江、江蘇等地27家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313份,金額合計1.91億元,稅額合計3200萬元,價稅合計2.23億元。
2018年11月29日,該案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院近日已開始審理此案。
張文隊 吳巍 陳亞男 本報記者 孫斌
來源:中國稅務報
實習編輯:司壹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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