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布置作業、家訪這類的家校溝通,卻被加上了一些附加條件,比如開通付費的短信業務,才能收到學校的通知,這樣的行為合不合适呢?
“家校溝通” 短信服務成強制要求
河南省教育廳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在全省範圍内清理整頓家校溝通類的短信類業務,确保教育教學活動正常開展。
12月26日,河南省教育廳官方微信公衆号發文表示,近期連續接到多起反映強制使用短信服務類家校溝通業務的投訴,投訴重點為學校違反教師、學生及家長意願,強制或變相要求辦理短信服務類家校溝通業務。對此,河南省教育廳印發《關于開展短信服務類家校溝通業務清理整頓的通知》,要求:
任何教育行政部門、學校不得強制家長、學生及教職工接受短信服務類家校溝通業務,嚴禁中小學、幼兒園和教職工利用家校溝通等名目向學生及學生家長收取任何費用或委托第三方扣除費用,更不得從中謀取利益。
嚴禁學校、幼兒園和教職工向電信運營企業、其它商業機構或個人提供學生及學生家庭的任何信息,也不得代理、接受以商業為目的的任何學生服務項目。
嚴禁中小學、幼兒園将辦理家校溝通業務嵌入入學(入園)流程。
嚴禁中小學、幼兒園和教職工利用短信服務類家校溝通平台取代教師家訪、布置作業、發布通知等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确保未使用該平台的學生不受影響。
進校收費 變相強推 校園短信恐有貓膩
“校訊通”,顧名思義就是校方與家長溝通學生的學習生活情況。據了解,該類短信服務出現在2007年前後,最早是由中國移動公司推出,之後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也推出了類似的服務。原本服務于家校溝通的業務,卻被不少地方叫停,有相關專家表示,一方面是技術更新的原因,另外一方面也存在該類收費業務缺乏公開透明的公示和選擇機制,存在權利尋租的灰色地帶。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 儲朝晖:用什麼技術,事實上應該根據市場的決定,而不是以根據行政部門的決定。那麼有一些學校還強制要求學生和家長使用這樣一個這個工具,我認為就有違市場的一個基本的原則。
儲朝晖表示,教育部門發文叫停“校訊通”類業務,是為了保障家長的自由選擇權。河南南陽的家長郭先生向記者提供了自2015年以來的手機繳費清單,其中“校信通”每月3元的繳費記錄清晰可見。
家長郭先生:我們這邊的校信通,隻有移動公司的手機能用,但是我用的是電信的手機,所以為了就是說養“校信通”,你需要用再辦一個移動的卡。
郭先生表示,學校雖然沒有說強制使用,但是默認接受也是不得已而為之。而學校在要求或者建議家長開通校訊通、校信通這類的短信業務在開展時,是否存在合理的選擇呢?記者分别向河南移動和河南聯通客服進行了咨詢。
河南移動客服:如果老師要求讓您開通的話,您就必須開通,如果不開通話,這邊您是收不到老師的一些信息的,就比如說老師有時候會通知一下,什麼時候接孩子,或者什麼時候布置的什麼作業都會發送的。
記者:辦一個新的移動号碼,咱們最低消費的套餐是多少錢?
河南移動客服:最低就是19元。
記者:含不含這三塊錢的校訊通的費用?
河南移動客服:不含所有套餐它都不含消息,都是額外收取費用的。
記者:咱們有沒有校訊通或者校信通這類的增值服務?
河南聯通客服:咱們叫優學通,咱們顯示這項服務是免費的。
記者:既然有免費的,為什麼不用免費的呢?
河南聯通客服:一般學校班主任讓辦哪個運營商的号碼,它應該就是運營商和學校有合作。
有法律學者表示,學校在引入收費類的項目進入校園時,應該充分尊重和考慮家長的需求和選擇,防止用行政幹預侵犯消費者權益。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 陳音江:學校要确保程序,包括它的内容、收費的标準,招投标或者是公開的方式來選擇相關的服務提供方。學校選擇了之後,還要考慮公平合理性,要确保真正做到讓學生的家長來自願選擇,如果學生家長他沒有選擇,你也不能夠影響他正常的學習或者生活。
針對近年來教育部門相繼出台規定,對進校學習類APP、短信增值服務作出規範,教育學者熊丙奇表示,防範教育亂收費應該通過制度建立來進行約束,杜絕“按下葫蘆浮起瓢”的情況發生。
教育學者 熊丙奇:學生在校園中購買什麼樣的教輔材料,或者說是用什麼樣的學習的APP,還有是否購買校服什麼款式,這些其實都是應該由家長委員會來參與,來決定要買還是不買,價格怎麼樣。因為家長委員會它就會廣泛去聽取家長的意見,最終形成一個大家都能夠接受的一個方案,如果說你有發揮作用的家長委員會,最終這個問題可能也不會發生。
校園短信業務涉嫌亂收費 多地已叫停
央視記者發現,除了此次河南省教育廳清理整頓家校溝通的短信業務之外,近幾年相繼有多個省區市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台規定,叫停收費的校園短信業務。
早在2011年,安徽省教育廳就印發《關于嚴禁中小學為學生辦理指定手機業務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嚴禁商家在校園内推銷或為學生直接辦理由商家推出的“校訊通”、“家教通”等手機業務;嚴禁以任何方式向學生推銷或辦理增加學生負擔的商品的服務;堅決制止強制學生消費的行為。
2014年9月,陝西省教育廳印發《關于清理整頓“校訊通、翼校通、家校互動”相關業務的緊急通知》,稱該類業務每月固定向家長收費,并且要求家長按照學校簽訂的運營商調整更換手機,給學生和家長增加了經濟負擔。要求學校不得強迫家長和學生使用該項業務并要求更換手機,确需保留業務繼續執行的,執行期間不得向學生和家長收費。
同樣是在2014年,北京市下發《關于2014年北京市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意見》,明确提出學校、幼兒園不得為“校訊通”辦理提供便利條件。據媒體披露,北京地區的“校訊通”每月收費10元,在高峰時有上千所中小學使用,服務家長人數達到近70萬人。
教育學者 熊丙奇:随着家校溝通的渠道的多元,比如說有微信群或QQ群等等,還有學校要求家長開通這個短信業務,甚至可能就是要用某一個運營商的手機來開通這樣的業務,實際上是不合理的。因此教育部門發文,實際上就是維護現在的這樣的一個基本的辦學秩序,也避免出現學校和有關的運營商之間利益輸送的問題。(央視記者 馬力)
責編: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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